砸碎白月光雕像后,我查出绝症了精选章节

小说:砸碎白月光雕像后,我查出绝症了 作者:月小猫 更新时间:2026-04-01

结婚三周年那天,我在他书房发现一座真人大小的雕像——不是我,是他死去的初恋。

他说:“你姐姐死了,你连替身都做不好吗?”我笑着砸碎了它,碎片割破掌心,

血滴在她脸上。他没看我一眼,只说:“叫人收拾干净。”三年来他第一次主动碰我,

是因为我高烧四十度说胡话喊了别人的名字——他以为我在喊我姐,

掐着我下巴说:“你不配叫她名字。”他不知道,我喊的是我三岁就夭折的儿子。

他也不知道,我胰腺癌晚期,只剩两个月。我要让他爱上我,然后在最幸福那天消失。

计划很完美。可他在我墓碑前磕到头破血流时,我突然明白——最痛的从来不是被遗忘的人。

是活着的人。第一章三周年礼物结婚三周年纪念日,我做了一桌子菜。

红烧排骨、清蒸鲈鱼、蒜蓉西兰花、番茄蛋花汤。全都是他爱吃的。排骨我炖了两个小时,

炖到骨肉分离,筷子一戳就掉下来。鲈鱼是早上六点去菜市场买的,活的,

杀的时候鱼尾巴甩了我一脸水。我甚至还买了一束花。不是百合。他初恋沈念初喜欢百合,

我从来不买百合。我买了向日葵,十块钱三枝那种,插在一个喝完的酸奶瓶里。我知道寒酸。

但我一个月工资四千五,房贷三千,剩下的钱交了水电费和药费,

实在买不起什么像样的花瓶。对,我在吃药。不过这事不着急说。顾霆深七点半回来的。

我在厨房听到门响,赶紧擦了擦手,迎出去。他正在玄关换鞋,深灰色西装,

领带系得一丝不苟,浑身上下写着“生人勿近”四个字。“回来了?饭做好了,

今天……”“我吃过了。”他没看我,径直往楼上走。我站在玄关,手里还攥着围裙带子,

看着他一级一级上楼梯。皮鞋踩在大理石台阶上,声音很脆,一步一步,像踩在我心口上。

“今天是我们结婚三周年。”我说。他停了一下。只是一下,大概零点几秒,

然后继续往上走。“我知道。”“那你能不能……”“不能。”他进了书房,门关上了。

我站在楼梯口,看着那扇紧闭的门,站了很久。久到厨房里的汤烧干了,发出一股焦糊味,

我才回过神来。我回到厨房,把排骨倒进垃圾桶。鲈鱼已经凉了,鱼皮黏在盘子上,

扒都扒不下来。番茄蛋花汤变成了番茄糊,上面浮着一层油。我把所有菜都倒了,

洗了三个盘子,摔碎了一个。蹲在地上捡碎片的时候,手指被划了一道口子,血冒出来,

滴在白色瓷砖上,很红。我把手指放进嘴里吮了一下,铁锈味。

我抬头看到酸奶瓶里那三枝向日葵,蔫了。才买回来三个小时,就蔫了。有些事情就是这样,

该蔫的,怎么都留不住。我在客厅坐到半夜。不是等他。我早就过了等他的阶段。

我只是不想回卧室。那个卧室里有一张两米的床,我睡左边,他睡右边。但三年了,

他从来没有在我在的时候睡过那张床。他总是等我睡着了才进来,在我醒来之前就走。

有几次我故意熬夜,想看看他什么时候回来。等到凌晨三点,等到眼皮打架,

等到实在撑不住了,闭上眼睛。第二天醒来,右边的枕头上有凹下去的痕迹,证明他来过了。

但他从来不会让我看到他睡觉的样子。我有时候想,他是不是连睡觉都要背对着我?

十二点半,书房的门开了。他走出来,手里端着一个空茶杯。看到我坐在客厅里,愣了一下。

“还没睡?”“睡不着。”他嗯了一声,往厨房走。大概是去洗杯子。我坐在沙发上,

看着他的背影。他很高,一米八七,肩膀很宽,腰很窄。穿西装好看,穿白衬衫也好看。

当年我第一次见到他,是在姐姐的葬礼上。他穿着一身黑,站在墓碑前,像一座雕塑。

风吹过来,他的头发动了动,露出通红的眼眶。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大男人哭。

也是我第一次觉得,这个男人真好看。好看的代价是什么?是三年的冷暴力,

是无数的白眼和漠视,是每次他喝醉了抱着我叫“念初”的时候,我要笑着答应。“顾霆深。

”我叫他。他从厨房探出头:“什么?”“你今天有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?

”他想了想:“明天我要出差,三天。”“除了这个呢?”“还有什么?”我看着他,

他也看着我。客厅里只开了一盏落地灯,光线昏黄,照在他脸上,五官深邃,眉目冷峻。

三十一岁的顾霆深,比三年前更冷了。像一块冰,怎么捂都捂不热。“没什么。”我说。

他洗好杯子,上楼了。我坐在沙发上,听到卧室的门关上的声音。然后我站起来,去了书房。

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书房。三年了,我从来没有进去过。阿姨说过,

那间书房是顾霆深的禁区,连打扫都是他自己做。门没锁。我推开门,摸到墙上的开关,

开了灯。书房不大,一面墙是书架,一面墙是落地窗,中间一张红木书桌。书桌上很干净,

只有一台电脑和一盏台灯。然后我看到了那个东西。书架旁边的角落里,

盖着一块深灰色的丝绒布。布很大,从顶到底,罩着什么东西,轮廓像一个人。我走过去,

掀开了布。呼吸停了。那是一座真人大小的雕像。汉白玉雕的,

每一个细节都栩栩如生——微卷的长发披在肩上,小巧的鼻尖,微微上扬的嘴角,

眼尾有一颗小小的泪痣。是我姐姐的脸。沈念初的脸。她微微侧着头,像是在看什么人,

眼睛里含着笑意。那个笑容我太熟悉了——她每次看到顾霆深的时候,都是这样笑的。

雕像的底座上刻着一行字:给我的念初,永远爱你。我站在雕像面前,浑身发冷。三周年。

他给自己的礼物,是沈念初的雕像。我忽然想起一件事。婚礼那天,交换戒指的时候,

他捏着我的手,说了一句“我愿意”。声音很低,但我听到了。他说的是“我愿意,念初”。

我当时以为他是口误。现在想想,那根本不是口误。那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诚实的一句话。

我伸手摸了摸雕像的脸。汉白玉的,冰凉冰凉的,滑腻腻的,像摸到一块骨头。“姐姐。

”我说,“你知不知道,你走了以后,他变成了什么样?”雕像没有回答。

“他变成了一个活死人。”我说,“不会笑,不会哭,不会生气,什么都不会。

他唯一会做的,就是站在你的照片前面发呆。”“你知道吗,

他每天晚上都会对着你的照片说晚安。三年了,一天都没有断过。有一次我发烧,

烧到四十度,他让司机送我去医院。你知道他去哪了吗?他去给你扫墓了。那天是你忌日。

”“姐姐,你为什么要死?你死了,他就跟着你一起死了。活着的这个,不过是一具空壳。

”我的声音开始发抖。“那我呢?我算什么?我嫁给他三年,给他做饭,给他熨衣服,

替他应酬那些难缠的客户,替他照顾他妈。他正眼看过我一次吗?”“没有。一次都没有。

”“他看我的时候,眼睛里永远是你。不是我。从来都不是我。”我抓住雕像的肩膀,

手指用力到发白。“姐姐,对不起。”我把雕像推倒了。汉白玉砸在大理石地面上,

发出巨大的声响。碎片四溅,像下了一场白色的雨。有一块碎片弹起来,划过我的掌心,

很深,血一下子涌出来。我蹲在地上,看着满地的碎片。姐姐的脸裂成了两半,一半是眼睛,

还在笑。一半是嘴巴,微微张着,像是在说什么。我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。顾霆深站在门口,

穿着睡衣,头发有些乱。他低头看着地上的碎片,瞳孔剧烈收缩。房间里很安静。

安静到我能听到血滴在地上的声音。“你干的?”他问。声音很平静。太平静了,

像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天空。“对。”“你知道那是什么吗?”“知道。我姐姐。”他走过来,

一步一步,每一步都像踩在我心脏上。他走到我面前,低头看着我。我蹲在地上,

仰着头看他。这个角度,他特别高,高到我觉得他像一座山,随时会压下来。“沈念晚。

”他叫我的全名,一个字一个字咬得很清楚,“你知道我花了多长时间雕的吗?”“两年。

”“我请了最好的雕刻师,改了十七次,才做到和她一模一样。”他蹲下来,

从碎片里捡起那块有眼睛的碎片,用袖子轻轻擦掉上面的灰。“你把她毁了。

”他把碎片放在书桌上,转过身,看着我。他的眼睛是红的。“你姐姐死了。”他说,

声音很低,低到像是在自言自语,“你连替身都做不好吗?”这句话像一把刀,

从我胸口捅进去,搅了搅,然后**。我站起来,和他平视。“替身?”我笑了,

“顾霆深,你终于说出来了。三年来你第一次这么诚实。”“你嫁给我的时候就知道。

”他说,“我没有骗过你。”“你没有骗过我?”我的声音开始发抖,“你没有骗过我?

结婚那天你说的是‘我愿意’,不是‘我愿意,念初’?你每次喝醉了抱着我叫念初,

不叫念晚?你在床上搂着我的时候,心里想的不是她?”“我没有——”“你没有?

”我打断他,“那你说,我叫什么名字?”他沉默了。“我叫什么名字?”我往前走一步,

“说啊。我叫什么名字?”他张了张嘴。“沈念晚。”我说,“我叫沈念晚。不是念初,

不是念念,不是小初。我叫沈念晚。你记住了吗?”“我记住了。”“那你叫我一声。

”“沈念晚。”“不是连名带姓。叫我念晚。”他看着我,嘴唇动了动。“叫啊。

”我的眼泪掉下来,“你叫她念初的时候那么顺口,叫我一声念晚就这么难吗?”“念晚。

”他叫了。声音很低,像是在念一个陌生的名字。我笑了,笑着笑着,眼泪掉得更凶。

“三年了。”我说,“你第一次叫对我的名字。”我转身走出书房,没有回头。

他没有追上来。我回到卧室,锁上门,靠着门板坐在地上。掌心的伤口还在流血,

我随手扯了一块纸巾缠上,纸巾很快就红了。我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药瓶,倒出两粒药,

干吞了。药片卡在喉咙里,咽不下去,我咳了两声,眼泪又出来了。手机响了。

是我主治医生周恺发来的消息。“沈女士,您的病理报告出来了。胰腺癌,IV期,

已扩散至肝脏。建议尽快住院化疗。另外,上次跟您说的靶向药,进口的,一个月两万八,

医保不报销。您考虑得怎么样了?”我盯着屏幕,看了很久。两万八。我一个月工资四千五。

房贷三千。药费已经花了五千多。银行卡里还剩一万二。我打字:“周医生,如果不化疗,

不靶向,还能活多久?”“乐观估计,两到三个月。”两到三个月。

三个月后是沈念初的忌日。也是顾霆深答应放我走的日子。我放下手机,看着天花板。

两到三个月。够不够让他爱上我?够不够让他痛?我笑了。笑着笑着,又哭了。沈念晚,

你是不是有病?你都快死了,想的还是怎么让他痛?你真有病。我站起来,走到洗手间,

打开水龙头冲洗伤口。冷水冲过那道口子,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。

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——瘦了,颧骨突出来了,眼眶凹下去了。嘴唇发白,脸色蜡黄,

脖子上有一块一块的红疹,是靶向药的副作用。真难看。我打开镜柜,拿出粉底,

盖住了那些红疹。又涂了口红,大红色的。姐姐从来不涂口红,她只涂透明的润唇膏。

我对着镜子笑了笑。“沈念晚。”我说,“你记住,你不是沈念初。你是你自己。

”“从今天开始,你做你自己。”我把镜柜关上,转身走出洗手间,打开衣柜。

衣柜里挂满了米色、白色、浅粉色的衣服——都是姐姐喜欢的颜色。我的衣服被挤在最角落,

几件黑色的、深蓝色的,像误入别人领地的小偷。我把那些米色白色的衣服全部扯下来,

扔在地上。然后换上一条黑色的裙子。黑色衬得我更瘦了,锁骨一根一根的,像排骨。

但我喜欢。我对着镜子最后看了一眼。脖子上有红疹,掌心上缠着纸巾,眼眶红肿,

口红涂得太红了,像刚喝过血。但这是我自己。不是她。从今天开始,不是她。

第二章他第一次叫我名字第二天早上,我七点就起来了。其实一夜没睡。

胰腺癌的疼痛不是人能忍的,像有人拿一把钝刀在你肚子里慢慢搅,疼得你蜷成一团,

冷汗把整件睡衣都浸透了。我咬着枕头,不敢出声。顾霆深的卧室就在隔壁,

我不想让他听到。六点钟,疼痛终于过去了。我爬起来,洗了个澡,换了衣服,化了妆。

下楼的时候,顾霆深已经坐在餐桌前了。他面前摆着咖啡和报纸,阿姨端上了早餐。

一切如常,好像昨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他看到我,目光在我身上停了一秒。黑色的裙子。

大红色的口红。脖子上遮不住的红疹。他的眼神动了一下,但很快恢复了平静。“坐下吃饭。

”我在他对面坐下。阿姨给我盛了一碗粥,我喝了一口,胃里翻涌了一下,差点吐出来。

我硬生生咽下去,又喝了一口。“你脖子上是什么?”他忽然问。

我下意识拉了拉衣领:“过敏。”“去医院看了吗?”“看了。擦点药就好了。

”他嗯了一声,继续看报纸。我放下粥碗:“顾霆深,我要跟你谈谈。

”他翻了一页报纸:“说。”“我要搬出去。”报纸停住了。他缓缓放下报纸,看着我。

“你说什么?”“我说我要搬出去。”我的声音很平静,“这三年,

我住在你和念初姐姐的房子里,睡你们的床,用她的梳妆台。我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了。

”顾霆深放下咖啡杯,瓷杯和托盘碰撞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“你在闹什么?”“我没有在闹。

”“因为昨晚的事?因为我吼了你?”“因为你从来没有把我当成你的妻子。

”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,我的声音很轻,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楚。顾霆深沉默了很久。

窗外的阳光照进来,照在他脸上,他的表情半明半暗。“你搬出去,住哪里?”“回沈家,

或者自己租房子。”“沈家?”他微微挑眉,“你那个后妈会欢迎你?”我咬了咬牙。

他说得对。沈家确实回不去。我妈生我的时候难产走了,我爸第二年就娶了后妈。

后妈带来一个比我小两岁的女儿,叫沈念瑶。从此沈家就是她们母女的天下,

我像一个多余的人,住在储物间改的卧室里,吃他们吃剩的饭菜,穿念瑶不要的衣服。

考上大学那年,我爸说家里没钱,让我自己想办法。我申请了助学贷款,在学校食堂打工,

毕业了才还清。“那是我的事。”我站起来,“我会让律师把离婚协议送过来。”“离婚?

”顾霆深也站了起来,椅子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音。他绕过餐桌,走到我面前,

低头看着我。“沈念晚,你以为顾家是什么地方?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?”我抬起头,

和他对视。“那你告诉我,我算什么?你的妻子,还是你的财产?”他没有说话。

“你不爱我。你娶我,是因为我长得像念初姐姐。你留我,是因为你需要一个替身。

我不是一个人,我是一个工具。”我的声音开始发抖,但我咬着牙不让自己哭。“顾霆深,

我也是人。我也有心。我也会疼。”他看着我,目光复杂。有那么一瞬间,

我以为我在他眼睛里看到了一丝动摇。但只是一瞬间。“你想走,可以。”他转身,

走回餐桌前,拿起咖啡杯,“但我有一个条件。”“什么条件?”“三个月。你再留三个月。

三个月后,如果你还想走,我签字。”我愣住了。三个月。他怎么知道是三个月?

“为什么是三个月?”他喝了一口咖啡,没有看我。“三个月后是念初的忌日。过完忌日,

你走。”**在墙上,浑身发冷。过完念初的忌日。连让我走,都要先把她的事情办完。

我在他眼里,到底算什么?可是——三个月。医生也给了我三个月。命运真是个**。“好。

”我点头,“三个月。”我转身走出餐厅,上楼。走到楼梯拐角的时候,我停下来,靠着墙,

闭上了眼睛。眼泪无声地滑下来,落在黑色裙子上,看不出痕迹。三个月。顾霆深,

你要我留三个月。那我就用这三个月,做一件事。我要让你爱上我。不是为了留下来,

不是为了证明什么。是为了在你最爱我的那一刻,我永远消失。让你后半辈子,

都活在“我曾经拥有却又亲手毁掉”的痛苦里。让你每次闭上眼睛,

看到的都是我离开时的背影。让你在每个深夜醒来,叫我的名字,却再也没有人回应。

我知道这很残忍。可顾霆深,你对我就不残忍吗?第三章变回我自己改变从那天开始。

我做的第一件事,是把衣柜里所有米色和白色的衣服全扔了。不是捐,是扔。

我拿了一个大垃圾袋,一件一件往里塞。阿姨在旁边看着,急得直搓手。“太太,

这件外套是先生去年给你买的,才穿了一次——”“扔。”“这条裙子是意大利定制的,

好几万呢——”“扔。”“太太!”“阿姨。”我转过身看着她,“这些衣服不是给我买的。

是给他心里的那个人买的。我穿了一年,穿够了。”阿姨不说话了。她看着我的眼神,

像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。也许她是对的。也许我确实不懂事。一个快死的人,

还计较这些干什么?可正是因为快死了,才更想穿自己喜欢的衣服。

我把最后一件白衬衫塞进垃圾袋,拉上拉链,拖到楼下扔进了垃圾桶。然后我去了商场。

我买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——遮脖子上的红疹。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。一件酒红色的大衣。

三双袜子,都是黑色的。一共花了八百块。刷卡的时候,收银员看了我一眼。

大概是因为我穿着名牌外套,却只买八百块的衣服。我笑了笑,没解释。回家的路上,

我路过一家花店,买了一束向日葵。十块钱。回到家,我把酸奶瓶洗干净,插上向日葵,

放在客厅茶几上。阿姨看到了,皱了皱眉:“太太,先生不喜欢向日葵。”“我知道。

”“他喜欢百合。”“我也知道。”“那您还……”“阿姨。”我打断她,

“这束花是给我自己买的。我喜欢向日葵。”阿姨张了张嘴,最终叹了口气,走了。晚上,

顾霆深回来的时候,第一眼就看到了茶几上的向日葵。他的脚步顿了一下。“百合呢?

”“扔了。”他看了我一眼,没有说什么,上楼了。那天晚上,他破天荒地没有去书房。

他坐在客厅里,打开电视,随便换了一个频道。我在厨房里煮泡面。加了一个鸡蛋,

一根火腿肠,还有一把青菜。煮好以后,我端着锅走到客厅,在他旁边坐下来,

直接对着锅吃。他转头看着我。“你以前从来不吃泡面。”“我以前做很多不喜欢的事。

”我吸溜了一口面条,“比如吃西餐。我讨厌牛排,讨厌鹅肝,讨厌蜗牛。

七分熟的牛排切开还有血,看着就恶心。我喜欢泡面,喜欢麻辣烫,喜欢烧烤。

你要是受不了,我以后在厨房吃。”他沉默了一会儿。“不用。”“什么?

”“不用在厨房吃。”他顿了顿,“在这儿吃就行。”我看了他一眼,低下头继续吃面。

吃到一半,他把遥控器放在茶几上,站起来走了。经过我身边的时候,他停了一下。

“你的泡面,煮太久了。”然后他上楼了。我端着锅,愣在原地。他是在跟我开玩笑吗?

顾霆深会开玩笑?我低头看了看锅里的面,确实煮久了,都坨了。但我笑了。这是三年来,

他第一次用一种不是冷冰冰的语气跟我说话。第四章他碰了我的脸改变在继续。

我开始在客厅放音乐。不是古典乐,是摇滚。林肯公园、酷玩、魔力红。声音不大,

但足够让整个一楼都能听到。第一天,阿姨从厨房探出头来,一脸惊恐。第二天,

送快递的小哥站在门口听了半天,说姐你这音乐挺带劲。第三天,顾霆深从书房里出来,

站在楼梯口,看着我。我正坐在沙发上,光着脚,跟着节奏晃脑袋。头发披散着,

没有扎起来,随着晃动的幅度在肩膀上扫来扫去。他靠在楼梯扶手上,看了我很久。

“这是什么?”他问。“林肯公园。”我转过头看他,“你不喜欢可以关掉。”他没有关。

他走下楼梯,在沙发另一端坐下来,拿起茶几上的财经杂志。音乐继续放。我继续晃脑袋。

翻了几页杂志,他忽然开口了。“你以前不是这样的。”“我以前是什么样的?”“安静。

很安静。像不存在一样。”“因为以前的我不是我。”**在沙发上,把脚缩到**底下,

“以前的我,是你想要的那个我。不是我自己。”他放下杂志,看着我。“那你是什么样的?

”我想了想:“我喜欢黑色,喜欢向日葵,喜欢摇滚乐,喜欢泡面和麻辣烫。我不喜欢化妆,

不喜欢穿裙子,不喜欢高跟鞋。我不会做饭,但我会煮泡面。我养不活花,但我喜欢向日葵,

哪怕它只能活三天。”他一字一字地听着,没有说话。“还有呢?”“还有什么?

”“还有什么是你喜欢的?”我看着他,忽然觉得有点好笑。三年来,

他第一次问我喜欢什么。“我喜欢……看电影。特别是那种特别狗血的爱情片。

又哭又笑的那种。我还喜欢下雨天,喜欢淋雨。我还喜欢……”我停下来。“还喜欢什么?

”“还喜欢……”我咬了咬嘴唇,“还喜欢你穿白衬衫的样子。”他愣了一下。

“我第一次见你,是在姐姐的葬礼上。”我的声音低下来,“你穿着一件白衬衫,

站在墓碑前面。风很大,吹得你衬衫领子翻起来了。你伸手去按领子,手在发抖。

”“我当时想,这个男人真好看。”客厅里安静了几秒。“后来呢?”他问。“后来?

”我笑了笑,“后来你娶了我。我以为你是喜欢我的。哪怕只有一点点。后来我才知道,

你看的不是我,是我的脸。”他沉默了很久。“念晚。”他叫我念晚了。不是沈念晚,

是念晚。我的心跳漏了一拍。“你姐姐的事,我很抱歉。”他说,声音很低,

“我不应该把你牵扯进来。”我看着他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。“你是在道歉吗?”“是。

”“为了什么?”“为了所有事。”我吸了吸鼻子,把眼泪憋回去。“顾霆深,你知道吗,

我从来没有怪过你。”“你应该怪我。”“我是应该怪你。但是我舍不得。”我笑了一下,

“你看,我是不是特别贱?”他皱了一下眉头:“别这么说自己。”“可我说的是事实啊。

你把我当替身,当影子,当不存在的人。三年了,你连正眼都没有看过我一次。

可我还是舍不得走。不是因为钱,不是因为顾家的地位,是因为——”我停下来,

不敢说下去。“因为什么?”“因为……”我深吸一口气,“因为我喜欢你。

从葬礼那天就喜欢了。一直到现在。”说完这句话,我不敢看他。客厅里很安静,

只有林肯公园的主唱在嘶吼。然后我感觉到一只手,轻轻碰了碰我的脸颊。他的手指很凉,

很轻,像一片落叶。我抬起头,看到他坐在我旁边,伸着手,指尖停在我颧骨上。“你瘦了。

”他说。三个字。不是“我喜欢你”,不是“我爱你”,不是“我在乎你”。

只是“你瘦了”。但这三个字,比任何情话都让我想哭。因为他说的是我。不是姐姐。是我。

沈念晚。瘦了。“最近胃口不太好。”我说。“去看医生了吗?”“看了。胃炎。

吃点药就好了。”他收回手,点了点头。“早点睡。”他站起来,上楼了。我坐在沙发上,

手指摸着刚才他碰过的地方。那里还有一点凉意。他的体温。属于我的。不是姐姐的。

第五章他忘了的日子倒计时第60天。那天是我的生日。我没有告诉任何人。

沈家不会记得,顾家更不会。以前三年,我的生日都是一个人过的。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忘了。

但今年,我记得。因为也许这是最后一个了。我下了班,没有直接回家。

我在路边摊买了一碗麻辣烫,坐在路边的台阶上,一个人吃。麻辣烫很辣,

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。旁边卖烤红薯的大爷看了我一眼,说姑娘你没事吧。我说没事,

辣到了。吃完麻辣烫,我在路边买了一个小蛋糕,六寸的,草莓味,十八块钱。回到家,

家里没人。阿姨今天休息,顾霆深还没回来。我把蛋糕放在餐桌上,

插上一根蜡烛——只有一根,因为找不到数字24的蜡烛。我点了火,

看着那簇小火苗在空荡荡的餐厅里跳来跳去。“生日快乐,沈念晚。”我说。

然后我闭上眼睛,许了一个愿望。许什么愿呢?许愿顾霆深爱上我?那我的计划就成功了。

许愿我的病能好?可周医生说没有希望了。许愿……我睁开眼睛,吹灭了蜡烛。蛋糕太甜了,

甜得发腻。我吃了两口就吃不下了,把剩下的放进了冰箱。然后我坐在客厅里,等他。

等到九点,他没回来。等到十点,他没回来。等到十一点,他还是没回来。

我给他发了一条消息:“你今天什么时候回来?”他回了一个字:“忙。”我放下手机,

上楼,洗澡,睡觉。躺在床上,我盯着天花板,眼泪无声地滑下来,流进耳朵里,凉凉的。

我在哭什么呢?又不是第一次被忘记。可是——可是我昨天刚告诉他我喜欢他。

他碰了我的脸。他叫我念晚了。我以为一切都在变好。原来什么都没有变。

他只是叫了我一声念晚而已。又不是什么承诺。又不是什么告白。我翻了个身,

把脸埋进枕头里。枕头很快就湿了。凌晨两点,我听到门响。他的脚步声,有些踉跄,

大概是喝了酒。脚步声越来越近,到了卧室门口,门开了。他走进来,没有开灯。

我以为他会去浴室,但他站在床边,站了很久。然后他坐下来,坐在床边,我的旁边。

我闭着眼睛,假装睡着了。他伸出手,轻轻碰了碰我的头发。“念晚。”他叫我的名字,

声音很低,带着酒气,“你睡了吗?”我没有动。他的手从我的头发移到我的脸上,

指尖沿着我的眉骨、颧骨、下巴,一点一点地描过去。像在摸一件易碎的东西。

“你跟她真的不一样。”他说,声音含糊,“你的眉毛比她浓,你的颧骨比她高,

你的下巴比她尖。”“你不像她。”“你一点都不像她。

”“那为什么……”他的声音断了一下,“为什么我总是在你身上找她的影子?

”“为什么我忘不了她?”他收回手,站起来,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。门关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