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墓碑上的脚印腊月二十九,大雪。林清晏站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,
眯着眼睛往北边望。十年了。村口的路还是那条烂泥路,两边的杨树比记忆中高了不少,
枝丫光秃秃地戳着灰蒙蒙的天,像一柄柄倒**地里的锈剑。远处传来零星的鞭炮声,
噼里啪啦的,炸得人心里发紧。她把羽绒服的拉链往上提了提,
指尖碰到领口时停顿了一下——那里面挂着一个小玻璃瓶,拇指大小,用红绳穿了,
贴着心口的位置。瓶子里装的是土,她爹坟头上的土。十年前的那个晚上,
她用手一点一点刨出来的。“林律师,您确定不让我跟进去?”说话的是小周,
律所的实习生,刚满二十二岁,戴一副圆框眼镜,看起来像个没毕业的大学生。
此刻他正局促地站在她身后半步的位置,手里拎着两个公文包,冻得鼻尖通红。
林清晏没回头。“你在车里等着,暖气别关。”“可是——”“没有可是。”她的声音很淡,
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,“今天的事,我自己来。”小周张了张嘴,到底没敢再说。
他跟了林清晏大半年,太清楚这个女人的脾气——她说一不二的时候,最好连呼吸都放轻些。
林清晏迈步往村里走。靴子踩在雪地上,咯吱咯吱响。这声音让她想起十年前的那个夜晚,
也是这样的雪天,她跪在泥地里,膝盖下面垫着碎瓦片,血从裤腿里渗出来,
把雪染成一朵一朵暗红色的花。她那时十六岁,刚上高一,
是全县第三名的成绩考进市一中的。她爹林昭死在一个星期四的凌晨。肺癌晚期,
从确诊到去世,一共四十三天。那四十三天里,她把学校里的课桌搬到了病房的走廊上,
一边做题一边守着爹。林昭疼得厉害的时候整夜整夜睡不着,但从来不吭声,
只是把嘴唇咬出一排一排的血印子。她给他擦身子、喂药、端屎端尿,
十六岁的姑娘做这些事的时候脸上没有半点嫌弃,倒像是在还债。“晏晏。
”林昭最后一次清醒时,握着她的手,瘦得只剩骨头的手掌硌得她手心疼,
“爸对不起你……没给你生个哥哥。”她当时没听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。
直到林昭断气的那一刻,她才隐约明白——她爹是在道歉,
道歉自己没能给她生一个“撑腰”的人,道歉让她一个人留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。
林昭的丧事办得很潦草。二叔林德厚站在灵堂前,当着所有亲戚的面,说了三句话。
第一句:“大哥走了,林家这一房,算是绝了。”第二句:“清晏是个丫头,早晚要嫁人,
林家的东西不能流到外姓手里。”第三句:“按照族里的规矩,大哥的房子、地、存款,
全部归公,由我这个族长代管。”没有人反对。爷爷林万福坐在角落里抽旱烟,
烟雾后面那张脸看不出任何表情,只是偶尔点一下头,像是默认了什么。
奶奶抹着眼泪说了一句:“可怜清晏这孩子……”二婶王翠花立刻接上:“有什么可怜的?
一个丫头片子,吃林家的饭长了这么大,还不够?再说,德厚说了,会供她念书到十八岁,
够仁至义尽的了。”“供到十八岁”这几个字,后来被证明是一句彻头彻尾的空话。
林昭头七刚过,林德厚就把她从那间住了十六年的老宅子里赶了出来。
理由是——“房子要翻新,你一个女孩子住着不方便。
”她被安排在村东头一间放农具的土坯房里,四面漏风,屋顶漏雪,床板是两块门板拼的,
铺一层稻草就算褥子。林清晏没有哭。她把书包放在门板上,把课本一本一本码整齐,
然后坐在门槛上,看着对面老宅子里亮起的灯。那灯,是她爹在世时,
每天晚上给她留的那一盏。现在灯还亮着,屋里坐的人,已经不是她的了。
真正让她把恨意刻进骨头里的,是开学前的那天。她去找林德厚要学费。
林德厚正在院子里剔牙,听她说完,把牙签往地上一扔,皮笑肉不笑地说:“清晏啊,
不是二叔不帮你,你也知道,你爹看病花了不少钱,家里现在紧得很。再说了,一个女娃家,
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?早点出去打工,攒点嫁妆,找个好人家嫁了,比什么都强。
”“我爹留了三十万。”林清晏的声音很平,平得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在说话,
“我爸亲口跟我说的,存折在您手里。”林德厚的脸色变了。他站起来,居高临下地看着她,
眼睛里有一种她当时还读不太懂的东西——后来她知道了,那叫“忌惮”。
一个十六岁的丫头,居然知道自己爹留了多少钱。这个丫头,不能留。“你爹的债不用还?
”林德厚的声音陡然拔高,“你知道你爹治病花了多少?化疗、进口药、专家会诊,
哪一样不要钱?三十万?三十万够干什么的?我告诉你,还欠着外头七八万呢!”“什么债?
谁借的?借条呢?”“你——”林德厚被噎住了,脸上的肉抖了抖,忽然换了副嘴脸,
声音软下来,带着一种虚伪的慈爱,“清晏啊,你还小,不懂这些。二叔不会害你,
听二叔的话,出去打工,等你满了十八,二叔给你找个好婆家——”“我要上学。
”这四个字,她说得很轻,但每一个字都像是钉子,一颗一颗钉进林德厚的耳朵里。
林德厚的耐心耗尽了。他一把攥住她的胳膊,把她往门外拽,嘴里骂骂咧咧:“上**上!
你爹都死了,谁供你?老子养你到十六岁还不够?**别蹬鼻子上脸!
”林清晏被拖到门口时,看见了爷爷林万福。老人坐在院子里的石墩上,手里端着一杯茶,
正慢悠悠地吹着茶叶沫子。“爷爷。”她喊了一声。林万福抬了抬眼皮,看了她一眼,
又低下头,继续吹他的茶。那一眼,林清晏记了十年。那不是看孙女的眼神,
那是看一个陌生人的眼神,甚至——是一个已经不存在的人的眼神。从那一刻起,
林清晏知道了一件事:在林家,在她爹死的那一刻,她就已经跟着一起死了。
林德厚把她推出院门,她踉跄了几步,摔倒在泥地里。膝盖磕在一块碎瓦片上,
疼得她倒吸一口冷气。她爬起来,没有回家,而是转身往村后的山上走。雪还在下,
越下越大。她踩着没过脚踝的雪,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半山腰,找到了她爹的坟。新坟,
土还是松的,墓碑是块普通的青石板,上面刻着“先考林公昭之墓”,
旁边一行小字——“女清晏立”。这块碑,是她用爹枕头底下翻出来的最后八百块钱买的。
刻碑的师傅看她是个孩子,只收了六百。她跪在坟前,跪了很久。
雪落在她头发上、肩膀上、睫毛上,她一动不动,像一尊雕塑。然后她听见了脚步声。
不止一个人。林德厚带着几个人上来了,手里拿着铁锹和镐头。“二叔?”她站起来,
心里涌起一种不好的预感。林德厚没看她,径直走到坟前,用脚点了点墓碑,
回头跟身后的人说:“就这儿,给老爷子看过了,风水先生说这块地好,朝南,靠山面水,
旺后代。”她的大脑空白了一瞬。“这是我爹的坟。”她的声音在发抖,但不是在求饶,
是在确认一个事实。林德厚终于看了她一眼,那眼神里有一丝不耐烦,
还有一丝——她分辨了很久才分辨出来的东西——心虚。“你爹这块地,当年就没办手续,
是村里的公用地。现在族里要用,给他迁个地方。”“迁哪儿?”“东边那个坡底下,
凑合着能用。”东边坡底下,她知道那个地方。那是一片洼地,每逢下雨就积水,
夏天蚊蝇满天飞,村里人死了条狗都不往那儿埋。“不行。”她说。林德厚没理她,
冲身后的人挥了挥手:“动手。”铁锹**土里的声音,在雪夜里格外刺耳。她冲上去,
抱住那块青石板墓碑,用整个身体护住它。“**给老子滚开!
”林德厚一把揪住她的头发,把她往后拽。头皮传来撕裂般的疼痛,她咬紧牙关,
死死抱住墓碑不放。“松不松?”林德厚的声音变了调,像是在跟一头倔驴较劲。她不松。
然后她听见了一个声音——骨头磕在石头上的声音。不是她的骨头。是林德厚的脚,
踩在她爹墓碑上的声音。他踩上去,用脚掌碾了碾,像是在碾灭一根烟头。
“一个绝户头的坟,占着风水宝地,也不怕折了寿。”林德厚啐了一口,
唾沫星子溅在青石板上,“林昭啊林昭,活着的时候压老子一头,死了还想压?
你生不出儿子,就是你最大的罪。”林清晏跪在雪地里,看着那块青石板上的脚印。
脚印里沾着泥和雪,糊住了“林昭”两个字。她突然不挣扎了。她松开手,慢慢站起来,
膝盖上全是血,混着泥水往下淌。她没有擦,只是直直地看着林德厚。那眼神,
把林德厚看得往后退了半步。“你看什么看?”他色厉内荏地吼。林清晏没说话。她蹲下来,
用手一点一点地把墓碑上的泥雪擦干净,擦到“林昭”两个字露出来,才停手。
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空玻璃瓶——那是装止咳糖浆的瓶子,她把糖浆倒掉了,
瓶子洗干净了——拧开盖子,从墓碑底座旁边抓了一把土,装进去,拧紧,
贴着自己的心口放好。她站起来,看了林德厚最后一眼。那一眼很平静,平静得像一潭死水。
但死水下面,是暗流,是漩涡,是能把人吞得骨头都不剩的东西。她转身往山下走,
走得很慢,每一步都踩得很实。身后传来铁锹挖土的声音,
和她爹的墓碑被推倒时沉闷的撞击声。她没有回头。她知道,从这一刻起,她不需要回头了。
她只需要往前走,走得很远,远到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消失的时候,再回来。回来的时候,
就不是一个人了。回到土坯房,她把玻璃瓶用红绳穿好,挂在脖子上,贴着心口的位置。
然后她打开课本,翻到数学那一章,继续做题。窗外雪落无声,窗内一盏煤油灯,一个少女,
一本书。那盏灯,从那天起,再也没有灭过。
第二章灯不灭林清晏在村东头的土坯房里住了整整一个冬天。那个冬天冷得邪性。
腊月里最低气温到了零下十二度,土坯房的墙缝能塞进去两根手指,风从四面八方灌进来,
带着刀子一样的寒意。
上——两件校服、一件她爹留下的旧棉袄、一条已经看不出颜色的毛毯——但每天早上醒来,
头发上还是结着一层白霜。她没有生炉子。不是没有柴,是舍不得买煤的钱。她爹留给她的,
除了那瓶土,只有枕头底下翻出来的两百一十三块钱。她数了整整三遍,每一遍数字都一样,
但每一遍她都觉得是自己数错了。两百一十三块。
个在省城当了十年小学老师、那个每个月省吃俭用寄钱回家的男人——留给女儿的全部遗产。
哦,不对。还有一句话。“晏晏,爸对不起你,没给你生个哥哥。”这句话像一根刺,
扎在她的心口,随着每一次呼吸往里钻。她花了很多年才想明白,
她爹不是在道歉“没给她生个哥哥”,而是在道歉——把她生成了一个女孩。在这个村子里,
在这些人眼里,性别就是原罪。开学的前一天,她去找了村小学的刘老师。
刘老师是她爹生前的好友,也是村里唯一一个没有在林家“吃绝户”的时候落井下石的人。
当然,他也没有帮她说过一句话——在那个村子里,一个小学老师的话,轻得像一根鸡毛。
“刘老师,我想借两百块钱。”她站在刘老师家门口,低着头,声音很小。
刘老师把她让进屋,给她倒了一杯热水。水是热的,但她捧着杯子的手是冰的,
冰得杯子外壁凝出一层水雾。“清晏啊,你二叔那边……”“他不给我学费。
”她的声音很平,像是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。刘老师沉默了很久。他坐在对面,搓着手,
脸上的表情很复杂——有同情,有为难,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愧疚。“你知道的,
你爹走了以后,我在村里也说不上话……”刘老师的声音越来越低,“德厚现在是族长,
你爷爷又向着你二叔……”“我明白。”林清晏把杯子放在桌上,站起来,“打扰了。
”她没有借到钱。也没有借到任何人的钱。整个村子都知道,林德厚放话了——谁帮林清晏,
就是跟林家过不去。在这个村里,“林家”两个字,比什么都大。林清晏没有哭。
她回到土坯房,把所有的课本和试卷装进一个蛇皮袋里,背在肩上,锁上门,往村外走。
走到村口的时候,她停了一下。老槐树上挂着一盏路灯,是前两年村村通工程装的,
灯泡昏黄,照出一圈模糊的光晕。她抬头看了一眼,忽然想起小时候,
她爹每天傍晚都站在这盏灯下面等她放学。“晏晏,今天学了什么?”“爸,
老师说我数学考了第一名!”“好,好……”她爹笑得眼睛弯成两道月牙,
粗糙的大手摸着她的头顶,“我闺女真聪明。”那只手,现在埋在东边坡底下的洼地里,
泡在积水里,被虫子啃噬。林清晏深吸一口气,把那口气压到胸腔最深处,然后吐出来。
她转身,走进了夜色里。她没有去学校。她去了县城。县城离村子四十里路,
她走了整整四个小时,到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。她在火车站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,
等天彻底亮了,就去找工作。十六岁,没有身份证,没有学历,没有熟人。
她找到的第一份工作,是在一家小饭馆洗碗。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女人,
上下打量了她半天,问:“多大了?”“十八。”她说。“身份证呢?”“丢了。
”老板犹豫了一下,大概是看她实在瘦得可怜,叹了口气:“一个月八百,包吃,
住后面仓库。”她点了头。八百块。她爹生前一个月的工资是四千二,但那是当老师挣的。
她现在是个洗碗工,值八百。她没有觉得委屈。她只是蹲在饭馆后面的水龙头旁边,
把满是油污的盘子一个一个洗干净,洗到手指发白、指甲缝里塞满洗洁精的泡沫,
然后把手在围裙上擦一擦,蹲在墙角,借着路灯的光,看课本。是的,她带了课本。
那个蛇皮袋里,装着高一所有的教材,还有她自己做的笔记——密密麻麻的,
每一页都写满了,边角的地方还用很小的字记着老师的讲解。她没有放弃上学。她只是在等。
等一个机会。洗碗洗了三个月,攒了两千四百块。她辞了工,去了一家服装厂当缝纫工。
缝纫工的工资高一些,一个月一千五,但工作时间长,早上七点到晚上九点,
中间休息一个小时。她利用那一个小时看书。工友们笑她:“看那玩意儿有啥用?
又不能当饭吃。”她不说话,只是翻到下一页。在服装厂干了半年,她攒够了钱,
回到了学校。不是原来的市一中,是县城里的一所普通高中。她找到校长,
把两千块钱拍在桌上,说:“我要上学。”校长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,
戴着老花镜看了她半天,问:“你高一没读完,现在回来,跟得上吗?”“我跟得上。
”她确实跟得上。或者说,她不得不跟得上。因为如果跟不上,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。
她像一块干透了的海绵被扔进水里,疯狂地吸收着一切知识。每天凌晨四点起床,
晚上十二点睡觉,中间除了吃饭和上厕所,所有的时间都在看书、做题、背书。
她的成绩从进校时的倒数,到第一个月考的年级第三十名,到期中考试的全校第一。
只用了三个月。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。只有她自己知道。每天晚上,
当宿舍里的其他人都睡着了,她蒙着被子,用手电筒照着课本,一个字一个字地啃。
手电筒的电池三天就要换一次,她舍不得买新的,就去垃圾桶里捡别人扔掉的,
有时候能捡到还有一点余电的,就够她用一晚上。她的手上全是冻疮,裂开的口子渗着血,
翻书的时候血印在纸页上,一朵一朵的,像是梅花。她不觉得疼。她只是觉得,每一道口子,
都是一笔账。记在心里的账。高二那年,她认识了陆衡之。准确地说,是“遇见”。
那天是周六,她在县城的图书馆里看书。图书馆的暖气很足,她舍不得花钱租房子,
就住在图书馆旁边的一个地下车库里——月租八十块,一张床垫,一个灯泡,没了。
图书馆管理员是个好心的阿姨,知道她的情况后,每天闭馆时都让她多待半个小时,
把那半个小时的暖气“蹭”足。
那天她正在看一本法律基础知识的书——她对法律产生了兴趣,因为她发现,
当年二叔抢她家的财产,用的就是“族规”压“国法”,而她想知道,
国法到底能不能治得了族规。“你看的是《物权法》?”一个声音从头顶传来,清朗的,
带着一点好奇。她抬头,看见一个男生站在对面。高瘦,白净,戴一副金属框眼镜,
穿着县城里很少见的羽绒服——不是那种鼓鼓囊囊的款式,是薄的、修身的,看起来就很贵。
他的手里拿着一本《经济学原理》,英文版的。“嗯。”她低下头,继续看书。男生没有走,
反而在她对面坐下来,把书放在桌上,看了她一眼,又看了一眼她手里的书。
“你对法律感兴趣?”“嗯。”“想考法学院?”她顿了一下,抬起眼睛看着他。
他的眼神很干净,没有她见过的那些人的打量、审视或者同情,只有纯粹的好奇。“想。
”她说。这是她第一次对一个人说出这个字。想考法学院。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,
学一种很厉害的武器,然后回来,把该讨的债,一笔一笔讨回来。男生笑了,
露出一口白牙:“我叫陆衡之,一中高二三班的。你呢?”“林清晏。
”“清晏……海晏河清的清晏?”“嗯。”“好名字。”他点了点头,
然后从书包里掏出一本很厚的书,推到她面前,“这本《民法通则》比你看的那本好,
注解更详细,送你了。”她看了一眼书的封面,又看了一眼他。“为什么?”“因为你需要。
”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语气很随意,像是在说“今天天气不错”。但那四个字,
林清晏记了很多年。你需要。这个世界上,很少有人会对她说“你需要”。
大多数人说的都是“你不配”。陆衡之成了她高中时代唯一的朋友。说是朋友,
其实更像是一个……她说不清楚。像是黑暗中突然多了一盏灯,
不是那种刺眼的、让人不适的亮,是柔和的、温暖的,刚好够她看清脚下的路。
他没有问过她的过去。没有问她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车库里,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来学校看过她,
为什么她的衣服总是洗得发白、领口磨得起毛球。他只是每隔一段时间,
就“顺便”带一些东西给她——一本参考书,一盒笔芯,一袋面包。“顺路买的。
”“家里多出来的。”“借你的,考完试还我。”每一个借口都拙劣得让人想笑,
但林清晏笑不出来。因为她知道,在这个世界上,每一份善意都是奢侈品,
而她穷得买不起任何一件。高三那年,她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上了省城的政法大学。
录取通知书寄到学校的那天,她一个人在操场上坐了一整夜。月光很亮,照着那张薄薄的纸,
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在发光。她没有哭。她只是把那瓶土从脖子上取下来,攥在手心里,
攥了很久很久。“爸,”她对着月亮说,“我考上大学了。”“等我读完书,我就回来。
”“回来把咱们家的东西,全部拿回来。”“连本带利。”第三章第一块砖大学四年,
林清晏像一台上了发条的机器。不,比机器还精准,还不知疲倦。她每天凌晨五点起床,
跑步、背书、上课、泡图书馆、做**。她的课表排得满满当当,
连周末都是满的——周六上午去法律援助中心值班,下午做家教;周日上午在律所实习,
下午去咖啡馆打工。一个月打四份工,收入稳定在三千块左右。这些钱,她花得极省。
吃饭:早饭一个馒头一杯豆浆,一块五;午饭食堂最便宜的套餐,
三块五;晚饭一个包子一碗粥,两块。一天七块,一个月两百一。
房租:学校旁边的一间隔断房,六平米,一张床一张桌一个衣柜,月租四百。交通:全靠走,
从不坐公交。剩下的钱,她全部存起来。
不是为了攒学费——学费是全额奖学金覆盖的——是为了攒一笔“启动资金”。她要开律所。
不是为了赚钱,是为了有一把足够锋利的刀。大二那年,她遇到了人生中第二个转折点。
那天她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,来了一个老太太,七十多岁,满脸皱纹,
手里攥着一张发黄的纸,抖抖索索地递给她。“闺女,你帮我看看,这个字据管不管用?
”林清晏接过来看。那是一张分家协议,三十年前立的,
上面写着老太太的两个儿子如何分割家产。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,老宅归大儿子,
但大儿子必须赡养父母到老。“大儿子把我赶出来了。”老太太的声音很平,
平得像是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,“他说协议是三十年前的,早过期了。
”林清晏的手指收紧了。过期了。这三个字,像一把钥匙,
打开了她脑子里某个一直关着的房间。她帮老太太打了那场官司。花了三个月,
跑了十七趟法院,翻了四十多本判例,写了三十多页的**意见。最后,
法院判了——协议有效,大儿子必须履行赡养义务。宣判的那天,老太太拉着她的手,
老泪纵横:“闺女,谢谢你,谢谢你……”林清晏看着老太太哭,忽然想起了自己。
如果当年,有一个人能帮她打官司,帮她拿起法律的武器,
而不是任由二叔用“族规”和拳头说话——不。没有如果。她只能让自己成为那个“如果”。
大三那年,她在省城最大的律所找到了实习机会。律所叫“正衡”,名字很正派,
但里面的水很深。她的指导律师姓周,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业务能力很强,
但为人刻薄,对实习生尤其不客气。第一天上班,周律师扔给她一摞卷宗,说:“三天之内,
把这十个案子的所有材料整理好,按时间线排序,写出案情摘要。”十个案子的卷宗,
摞起来有半米高。她没有抱怨,搬着卷宗回到自己的工位,开始看。三天后,
她把整理好的材料放在周律师桌上。每一份卷宗都贴了标签,按时间线排好,
案情摘要写得条理清晰、重点突出,还在最后附了一份她对其中三个案子的补充意见。
周律师看完,沉默了很久,抬头看了她一眼。那一眼里有审视,有一丝惊讶,
还有一种她说不清的东西。“你是哪个学校毕业的?”周律师问。“还在读,政法大学大三。
”“法大的?”周律师的表情变了一下,语气里多了一点什么,“你叫什么?”“林清晏。
”“清晏……”周律师念叨了一遍这个名字,忽然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,
“你家里是做什么的?”林清晏的手指微微顿了一下。“没了。”她说,“都死了。
”周律师没有再问。但从那天起,他对她的态度变了——不再是那种居高临下的使唤,
而是一种近乎平等的对待。他甚至开始教她一些真正的东西——怎么写诉状,怎么做证据链,
怎么在法庭上跟对方律师周旋。“你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。”有一次,
周律师看着她的**意见,忽然说了这么一句。林清晏没说话,
只是把那份**意见又看了一遍,在结尾处加了一句话。
那句话后来成了她律所的座右铭:“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。”大四毕业那年,
她做了三件事。第一件:以全校第一的成绩通过了司法考试。
第二件:拿到了政法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——她用了三年时间修完了两年的课程,
提前一年毕业。第三件:拒绝了“正衡”律所的高薪offer,自己开了一家律所。
律所的名字叫“晏归”。海晏河清的晏,归来的归。陆衡之问她:“为什么叫这个名字?
”她看着窗外,说:“因为我总有一天要回去。”“晏归”起步的时候,穷得叮当响。
办公室是租的——城中村的一间民房,月租八百,跟她的大学宿舍差不多大。
办公桌是二手的,电脑是二手的,就连门口的招牌都是她自己用纸板写的。第一个月,
没有客户。第二个月,接了一个工伤赔偿的小案子,**费两千块。第三个月,
接了一个离婚案子,**费五千块。她不在乎案子小,不在乎钱少。她只在乎一件事——赢。
每一个案子,她都当成最后一仗来打。卷宗看到凌晨三点,证据链反复推敲七八遍,
开庭前把对方律师可能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预演一遍。她赢了。工伤赔偿案,
帮工人多争取了十二万的赔偿。离婚案,帮女方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和一套房产。
两个案子打完,“晏归”的名字在省城的法律圈子里传开了。
不是因为她有多厉害——虽然确实厉害——而是因为她的打法太“狠”了。那种狠,
不是咄咄逼人、不是胡搅蛮缠,而是一种近乎偏执的准备和滴水不漏的逻辑。她的**意见,
每一份都像一件精雕细琢的作品,字字珠玑,环环相扣,找不到任何一个破绽。
她的庭审发言,每一句都有依据,每一个依据都有出处,每一个出处都经得起推敲。
有同行评价她:“这个姑娘不是在打官司,她是在做手术——一刀下去,精准得让人害怕。
”陆衡之是在她开律所的第二年,正式出现在她生命里的。不是以“学长”的身份,
而是以“投资人”的身份。他递给她一张支票,面额一百万。“够不够?
”林清晏看着那张支票,看了很久。“为什么?”陆衡之靠在椅背上,看着她,
眼神跟当年在图书馆里一模一样——干净的、温暖的、不带任何杂质的。“因为你需要。
”又是这四个字。她的手指微微发抖,但她控制住了。“我不要施舍。”“这不是施舍。
”陆衡之把支票推到她面前,“这是投资。我觉得你能行,所以我把钱投给你。等你赚了钱,
连本带利还给我。”“多少利?”“百分之十。”“太高了。”“那就百分之五。
”“百分之三。”陆衡之笑了,笑得眼睛弯起来,跟当年在图书馆里一模一样。“成交。
”她后来才知道,陆衡之是陆氏集团的继承人。陆氏集团,省城排名前十的企业,
涉足地产、金融、科技,总资产过百亿。他根本不缺那百分之三的利息。
他只是想找一个理由,把那张支票塞到她手里。而她接下那张支票的时候,
接下的是一个承诺——一个她必须成功的承诺。因为她欠他的,不是钱,是信任。
在这个世界上,有人愿意相信你,比有人愿意给你钱,珍贵一万倍。“晏归”用了三年时间,
从城中村的民房搬到了市中心的高档写字楼。从一个人,到三十个人。从一年接五个案子,
到一年接五十个案子。从默默无闻,到省城排名前十的精品律所。林清晏的名字,
成了产权纠纷领域的金字招牌。她经手的案子,
胜诉率超过百分之九十——这个数字在业内高得离谱,但没有人质疑,
因为每一个胜诉的背后,都是她熬了无数个通宵换来的。她开始接大案子。
纷、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、上市公司的高管离婚案——每一个案子都够别的律师吃半年,
但她接这些案子不是为了钱。是为了攒资本。攒够资本,回去。回去把属于她的一切,
拿回来。她把每一笔赚到的钱都存起来,存到一个专门的账户里。账户的名字叫“归”。
陆衡之看到这个账户的时候,沉默了很久。“你还在想那件事?”他问。“从来没有不想过。
”“十年了。”“我知道。”“你不累吗?”林清晏看着窗外,没有说话。
窗外是省城的天际线,高楼林立,灯火辉煌。这座城市接纳了她,
给了她一切——教育、事业、尊严。但她知道,这些都不是她的归宿。
她的归宿在那个小村子里,在那座被推倒的墓碑下面,在那间被抢走的土坯房里。“我不累。
”她说,“我只是在等。”“等什么?”“等我自己足够强。”“多强算足够?”她转过头,
看着陆衡之,眼睛里有光——不是那种柔和的、温暖的光,
是冷冽的、锋利的、像刀刃一样的光。“强到——他们跪在我面前求饶的时候,
我能笑着说‘不’。”第四章归来林清晏回到林家村的那天,是一个三月的下午。
春天刚到,风里还带着一丝凉意,但太阳很好,暖洋洋地照着村口那棵老槐树。
树上的叶子刚冒出来,嫩绿嫩绿的,像是谁用颜料点上去的。她开了一辆黑色的路虎揽胜,
车停在村口的时候,震得地面上的小石子蹦了两蹦。村里人围上来看。这个村子不大,
七十来户人家,谁家来了个陌生人都是大事,更别说是一辆全村人都叫不出名字的豪车。
车门打开,先下来的是一个年轻男人——西装革履,戴金丝眼镜,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,
一看就是城里来的“大人物”。然后,驾驶座的门开了。一个女人走下来。黑色西装裤,
白衬衫,外面套一件驼色大衣,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,脸上没有化妆,
但五官精致得像是工笔画里走出来的人。她站在那里,阳光打在她身上,影子拖得很长。
村里人看了半天,没有人认出来。直到有人喊了一声:“那是……清晏?林昭家的清晏?
”人群里炸开了锅。“不可能吧?清晏不是早就……”“听说出去打工了,怎么成这样了?
”“你看那车,得多少钱啊……”林清晏没有理会那些声音。她站在村口,看着面前的一切。
村口的老槐树还在,但比记忆中粗了一圈,
树皮上刻满了乱七八糟的字——大概是村里孩子刻的。树下的石板还在,但碎成了两半,
中间长出一蓬野草。她往村里走。路还是那条烂泥路,但两边多了不少新房子——二层小楼,
贴着白瓷砖,跟记忆中的土坯房比起来,气派了不少。但也有一些房子拆了,
只剩下断壁残垣,墙上爬满了枯藤。她走过刘老师家的门口,门关着,院子里晾着几件衣服,
风一吹,晃晃悠悠的。她走过村小学的门口,学校还在,但看起来破败了不少,
围墙塌了一角,操场上长满了草。她走过村东头的那间土坯房。那间她住了三个月的土坯房。
房子还在,但已经塌了一半,屋顶的瓦片掉了一地,露出里面的椽子,黑乎乎的,
像是被火烧过。门板歪歪斜斜地挂着,上面挂着一把生锈的铁锁。她在门口站了很久。
然后转身,往村子北边走。她要去看她爹的坟。
不是东边坡底下那个洼地里的坟——她知道那个坟早就不在了——是原来的坟址,
半山腰上那块“风水宝地”。她走得很慢,每一步都像是在丈量什么。走到半山腰的时候,
她停住了。面前是一座别墅。三层,欧式风格,外墙贴着米黄色的文化石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