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:穿成虐文替身那天,系统让我讨好男主、刷好感度。我笑了。大齐永安长公主,
从不讨好任何人。他用五百万打发我离婚,我用三个月学完大学课程、做空他公司的股票。
他在婚礼上当众悔婚,说心里一直有我——我当着他的面,从楼顶一跃而下。
第一章大齐长公主我是萧若晚,大齐朝的永安长公主。这话说起来风光,但说白了,
我就是个被架在台子上的摆设。父皇封我这个号的时候,大概也没想到,
后来我会把这江山搅得翻天覆地。我出生那天,长安城的牡丹一夜之间全开了。这事是真的,
不是我吹牛。司天监的人跪在太极殿前说这是祥瑞,说我将来能给大齐带来百年盛世。
父皇高兴得不行,当场给我封了号,赐了食邑,连我出生的那座殿都改名叫了“牡丹殿”。
三岁诵《诗经》,五岁读《史记》,七岁那年太傅考几位皇子,
我坐在父皇腿上随口答了几句,居然比太子哥哥说得还好。父皇拍着大腿笑:“朕这个女儿,
可惜不是男儿身!”太傅在旁边赔笑,但眼神里有点说不清的东西。后来我才明白,
那叫忌惮。十岁那年,母后不行了。她拉着我的手,气都快喘不上来了,
还硬撑着说:“晚儿,你太聪明了……你父皇……已经有些怕你了。记住,女子太露锋芒,
不是好事。往后……要学会藏拙。”我跪在她床前哭得不行,嘴里说“记住了”,
心里其实不太明白——我不过是多读了几本书,多说了几句话,怎么就让人怕了呢?
后来我明白了。但那时候已经晚了。十六岁,北狄打过来了。
朝里那些主和派吵吵着要送公主去和亲,宗室里适龄的就我和二妹妹若婉。若婉才十二岁,
哭得跟泪人似的。我站在太极殿上,当着满朝文武说:“我去。”父皇半天没吭声,
最后摇了摇头:“永安是大齐的脸面,不能去那种地方。”骗谁呢。他不是舍不得我,
是舍不得用我这颗棋子。我在他手里,还有更大的用处。最后和亲的是宗室里一个郡主。
而我,因为那天在朝堂上多嘴,被父皇记了小本本。他大概觉得——这个女儿,太像储君了,
不像公主。十八岁,父皇把我嫁给了丞相的长子沈怀瑾。沈家是最大的世家门阀,
沈怀瑾本人也确实好看——面如冠玉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京里的姑娘们羡慕得眼睛都红了。
但我心里清楚,这桩婚事是笔买卖。父皇要用我拉拢沈家,沈家要用我巩固地位。
至于沈怀瑾这个人嘛——他心里装的是他表妹,林婉娘。大婚那晚,他掀开我的盖头,
看了一眼,说:“公主金枝玉叶,臣不敢高攀。往后你我各居一室,相敬如宾便好。
”他说“相敬如宾”的时候,眼神里连点客气都没有,冷得跟腊月的风似的。
说完转身就走了,去了林婉娘的院子。我一个人坐在铺满红枣花生的婚床上,
红烛烧得噼里啪啦响,满屋子都是喜字。我没哭。真的没哭。我萧若晚这辈子的眼泪,
十岁那年就流干了。我只是让人把院子里的红绸全撤了,换上白绢。管事嬷嬷吓得脸都白了,
我说:“这婚嫁之于我,与丧葬无异。”这话传到沈怀瑾耳朵里,
他冷哼了一声:“长公主好大的架子。”架子?他要真见过我的架子,就不会这么说了。
嫁进沈家三年,我做了三件事。头一件,我查清了沈家勾结地方官、侵吞军饷的账目,
通过太子哥哥递到了父皇案头。第二件,我在京城开了个书坊,表面上卖书,
暗地里给寒门学子提供个能自由说话的地方——世家把学问垄断太久了,得有人撬个口子。
第三件,我在沈家族学里安插了人,慢慢地把那些年轻一代从家族里分化出来。这三件事,
我做得不动声色。沈怀瑾一样都不知道。他眼里只有林婉娘,只有那些风花雪月的诗词歌赋。
在他心里,我这个长公主大概就是个碍眼的摆设,得供着,但也仅此而已。二十一岁那年,
父皇病重,太子哥哥监国。那天夜里我得到消息——沈家要造反。他们要扶持年幼的三皇子,
架空太子。沈怀瑾是嫡长子,自然也掺和在里面。我连夜进了宫,
把事情一五一十跟太子哥哥说了。他犹豫了半天,问:“若晚,沈怀瑾毕竟是你的夫君。
”我笑了:“哥哥,我嫁进沈家三年,跟他说过的话加起来不到二十句。他不是我的夫君,
他是沈家的人。”太子哥哥没再说什么。沈家被一网打尽,满门抄斩。行刑那天,
沈怀瑾跪在刑场上,浑身是血,抬头看见站在监斩台上的我。他眼神里有恨,有不甘,
还有点什么别的——我没看懂。“萧若晚!”他声音都劈了,“你到底有没有心?
”我站在高处,风把衣裳吹得猎猎作响。低头看着他,我说:“沈怀瑾,我萧若晚的心,
从来不放在不值得的人身上。”他愣住了。刽子手的刀落下来,血溅了三尺远。我转身走了,
没回头。后来父皇驾崩了,太子哥哥登基,年号用了我的封号——“永安”。
他说要让这个年号提醒自己,永远记得妹妹为这江山做过什么。我没留在宫里,
主动请旨去了大慈恩寺带发修行。说是修行,
其实就是想替那些在沈家案里受了牵连的无辜的人祈祈福。
我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——在青灯古佛旁边,慢慢老去。但老天爷大概觉得我太闲了。
那天夜里,我在禅房里抄《金刚经》,窗外忽然电闪雷鸣。一道紫色的闪电劈下来,
正正好好砸在我面前的佛龛上。我下意识抬手挡眼睛,整个人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吸了进去。
耳边风声呼呼的,还夹着一种奇怪的、轰隆隆的响声——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。
第二章这是什么鬼地方醒过来的时候,我浑身都疼。脑袋尤其疼,像被人拿锤子敲过似的,
一阵一阵地胀。身上也冷,不是冬天少穿了衣裳那种冷,
是一种从四面八方涌过来的、躲都没处躲的冷。我伸手去拽被子,
手指碰到了一种从来没摸过的布料——滑溜溜的,薄得不像话,
还有一种说不上来的、人工的柔软感。猛地睁开眼。入目的不是禅房的灰房梁,
不是佛龛前的油灯,而是一片白——白得刺眼的天花板,白得发光的墙壁,
还有墙上嵌着的一个白色方盒子,正发出嗡嗡的低鸣声。被子是白的,薄薄一层,
倒还挺暖和。我低头看了看自己——穿着一件奇怪的衣服,袖子短得离谱,
两条胳膊全露在外面;领口开得也大,锁骨看得一清二楚;衣摆只到大腿根,
下面光着两条腿。我萧若晚活了二十一年,从来没穿过这么……伤风败俗的东西。
正想坐起来,忽然听见一个声音——“叮——恭喜宿主绑定【逆袭系统】,
您当前所在世界为《总裁的替身新娘》,您已进入书中女配‘沈念晚’体内。
系统任务已开启,请宿主做好准备。”我一愣。谁在说话?四下看了一圈,
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。只有那个白色方盒子还在嗡嗡响,床头还放着一个黑色的扁方盒子,
上面连着一根线,插在墙上的孔洞里。“宿主不必惊慌,我是系统,存在于您的意识之中。
您可以理解为……一种寄居在您灵魂里的法器。”法器?我皱了皱眉。在宫里待了这么多年,
巫蛊之术见得多了,“寄居在灵魂里”这种说法,听着就不太对劲。“你说我进了什么书中?
什么女配?”“是的,宿主目前所在的世界,是一本名为《总裁的替身新娘》的小说世界。
您附身的角色名叫‘沈念晚’,是这本书中的恶毒女配。她的设定是:豪门沈家的养女,
从小被培养成男主未婚妻的替身,性格乖张跋扈,处处针对女主白月光,最终下场凄惨。
”我沉默了好一会儿。换了一般姑娘,听见这话大概得吓哭。但我萧若晚什么人?
朝堂倾轧见过,世家覆灭经过,骨肉相残也熬过。这点离奇事,还不至于让我慌了神。
“说清楚点。”我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平静些,“什么叫‘小说世界’?
什么又是‘男主’‘女主’?
”系统好像愣了一下——如果它真有表情的话——然后开始长篇大论地解释。我听了半天,
大概弄明白了。说白了,有个叫“现代”的地方,那里的人写故事玩儿。我待的这个世界,
就是某个人编出来的故事。“男主”是故事里的主要男人,“女主”是主要女人,
“女配”就是用来衬托女主、推动情节的——工具人。而这个沈念晚,
她的命运就是故事最后从一栋高楼顶上跳下去,死得要多惨有多惨,
好成全男主和白月光的爱情。听完我就说了两个字:“荒唐。”我亲手灭过权倾朝野的世家,
在太极殿上把满朝文武说得哑口无言。你现在告诉我,我只是一本书里一个“恶毒女配”?
“宿主不必动怒。虽然这个世界是虚构的,但宿主本人的意识是真实的。
系统可以协助宿主完成逆袭任务,最终送宿主回到原本的世界。”“什么任务?
”“任务一:在三个月内,让男主顾霆琛对宿主的好感度提升至60点以上。
当前好感度:5点。”“任务二:在六个月内,学习并掌握现代社会的核心生存技能,
括但不限于:现代汉语简体字、基础数理化知识、现代通讯设备使用、基本交通工具操作等。
”“任务三:在男主的婚礼当天,从盛世酒店顶楼跳下,
完成原主既定的死亡情节——但在跳下的一瞬间,系统会将宿主的灵魂传送回大齐朝。
”听到最后一条,我挑了挑眉。“意思是我还得死?”“是的,这是原书的时间线收束,
无法更改。但宿主可以在死亡时离开这个世界,回到原本的身体中。换言之,
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,沈念晚死了;但对于宿主而言,这只是一次……穿越之旅。
”**在枕头上,盯着白花花的天花板,想了很久。
然后我问了一个系统没料到的问题:“你说这个世界是虚构的,那这里的人呢?
他们有灵魂吗?会疼吗?会哭吗?会死吗?”系统沉默了三秒。“根据系统数据库分析,
这个世界的人物没有真实的灵魂,他们只是小说中的角色,由文字构成。”“是吗?
”我冷笑了一声,“那你又是什么?你也是文字构成的?我也是?”系统又沉默了。“算了。
”我掀开被子坐起来,“不管这个世界是真是假,既然来了,
我就不会照着别人写好的剧本走。你说沈念晚最后是从楼顶跳下去的?行,
我会跳——但我得笑着跳,得跳得让所有人都记住,我萧若晚不管在哪个世界,
都不会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。
”“宿主……您的思维方式与系统预设的数据模型存在较大偏差。
建议宿主按照系统任务逐步推进,以确保最终能够顺利回归。”“我的事,不用你管。
”我下了床,光脚踩在地板上。地板是米白色的,凉飕飕的,但不硌脚。
房间里嵌着一面大镜子,我走过去,看见了“沈念晚”的样子。二十出头,长头发,瓜子脸,
眉眼间有股凌厉劲儿。跟我在大齐朝时的长相有五六分像,
但更锋利些——像一把还没开刃的刀,有了刀的形制,还不知道往哪儿砍。
我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。“沈念晚,不管你叫什么,”我低声说,“放心,从今天起,
这具身体里住着的是大齐朝永安长公主的灵魂。没人能再欺负你了。
”镜子里的女孩嘴角微微翘起来,眼神里有了点不一样的光。然后床头的黑色方盒子响了。
我拿起来——系统刚才教过我,这叫“手机”,现代人用来传话的工具。
屏幕上跳出来一条消息,备注名是“顾霆琛”:【明天十点,来公司签离婚协议。
】我盯着这条消息看了三秒。系统适时地在脑子里弹出信息:“顾霆琛,本书男主,
顾氏集团总裁。沈念晚的丈夫——实际上是未婚妻的替身。
顾霆琛真正爱的人是本书女主白若笙。当前顾霆琛对沈念晚的好感度:5点。”“离婚?
”我挑了挑眉,“沈念晚是他老婆?”“是的,契约婚姻。
沈念晚是顾霆琛未婚妻白若笙的替身,因为白若笙出国留学,顾家需要一位名义上的女主人,
所以选中了沈家的养女沈念晚。两人结婚两年,从未同房,顾霆琛每月给沈念晚一笔生活费,
沈念晚则需要在外人面前扮演好顾太太的角色。”我冷笑了一声。替身?
我在大齐朝给人做过替身——替父皇去和亲的替身,替太子哥哥去沈家做棋子的替身。
做了二十一年的替身,到了这儿,还得给人当替身?“系统,
顾霆琛对沈念晚的好感度只有5?”“是的,满分100。”“那对白若笙呢?
”“初始设定好感度为95点。”95对5。我倒不是在意这个——我又不是真的沈念晚,
对那个顾霆琛半点感情都没有。就是觉得好笑。一个人能把心偏成这样,也算是本事。
“系统,任务一说要让顾霆琛对我的好感度到60。
我问一句——凭什么我要让他对我有好感?”“这是回归的必要条件。只有完成三个任务,
系统才能积累足够的能量打开时空通道。”“意思是我得让这个男人喜欢上我?
”“可以这样理解。”我又笑了。“行。”我说,“我萧若晚在大齐朝能做到的事,
在这儿一样能做到。不过——”我低头看了看身上那件伤风败俗的短袖。
“先给我找件能穿的衣裳。这个,我穿不出去。”系统沉默了一会儿:“宿主,
您穿的是睡衣。现代人睡觉时穿的。”“……”我大齐朝的长公主,
穿着睡衣在一间陌生房间里跟一个寄居在灵魂里的“法器”说了半天话。这事要是传回长安,
太傅大概得气得把《礼记》再抄一百遍。第三章第一堂课第二天一早,
我被一阵刺耳的声音吵醒了。那声音又尖又响,没完没了,
跟大慈恩寺的晨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。我懵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——闹钟,
系统昨天教过我,现代人用这个叫自己起床。伸手按掉那个嗡嗡响的方盒子,坐起来。
窗外已经大亮了。我拉开窗帘——这也是系统昨天教的——刺目的阳光涌进来,
我下意识眯了眯眼。然后我看见了这个世界的模样。高楼。密密麻麻的高楼,一座挨着一座,
像一片用钢铁和玻璃种出来的森林。阳光照在玻璃外墙上,晃得人眼花。远处有条大马路,
上面跑着各种各样的“汽车”——系统昨晚给我科普过,这东西不用马拉,自己就能跑,
比最快的千里马还快好几倍。路上人很多,穿着各式各样我没见过的衣裳。
男人们穿一种叫“西装”的,板板正正;女人们穿裙子,但裙摆短得吓人,才到膝盖。
还有不少人手里拿着跟我床头那个一样的方盒子,低着头边走边看。我站在窗前看了很久。
然后我对自己说:萧若晚,你在大齐朝见过千军万马,见过万国来朝,
见过太极殿上文武百官跪拜山呼。这地方虽然陌生,但也就是个新战场罢了。怕什么。
我去洗漱——这也是系统教的,现代人的浴室里拧开龙头就有水流出来,不用去井里打水。
还有牙膏牙刷,洗发水沐浴露,全是些我见都没见过的东西。站在花洒下面,
热水从头顶淋下来的时候,我忍不住闭了眼。在大齐朝,我这个长公主要沐浴,
也得宫女一桶一桶烧水、提水、倒水。在这儿,拧一下开关就行了。这地方的繁华,
不输长安。洗完澡翻了翻衣柜,沈念晚的衣服大部分都是裙子——短的、长的、连衣裙,
各种各样。我挑了件最保守的:米白色长袖连衣裙,裙摆到小腿,领口也不算太低。
又找了双平底鞋。站在镜子前看了看,还行,能出门。拿起手机。
顾霆琛昨晚那条消息还在:【明天十点,来公司签离婚协议。
】我看了一眼时间——早上八点。还有一个小时。“系统,他公司在哪?
”“顾氏集团总部位于市中心,距离此地大约二十分钟车程。宿主目前没有交通工具,
建议使用网约车服务。”“网约车?”“一种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呼叫的出租车服务。
宿主需要先学习如何使用智能手机。”我叹了口气。在大齐朝,我出门说一声“备轿”就行。
在这儿,连出个门都得从头学起。“教我。”接下来一个小时,系统跟个太傅似的,
一步一步教我使智能手机。解锁屏幕、打开应用程序、输入文字、用地图导航。
我学得还挺快——三岁能背《诗经》的人,这点东西还难不倒我。九点十五分,
我叫了辆网约车,下了楼。走出公寓大楼那一刻,
我才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热闹——不,应该说是喧嚣。
汽车喇叭声、行人说话声、远处工地施工声,全搅在一起,跟一锅煮烂了的粥似的。
空气里有股我从没闻过的味道,说不上来是什么,呛得我咳了两声。
一辆白色轿车停在我面前,司机摇下车窗看了我一眼:“沈女士?”“是我。
”拉开门坐进去。车里空间不大,但挺干净。座椅是皮的,软得我有点不习惯。车子发动了,
我透过车窗看着外面的街景刷刷往后退,心里涌上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。这地方的速度,
太快了。马车再快,一天也就跑个几百里。这汽车——我瞄了一眼仪表盘,六十公里每小时。
换算成里,一百二十里。一个时辰跑一百二十里?从长安到洛阳,快马加鞭要两天。在这儿,
四个时辰?我摇了摇头,把这个念头甩开。车停在一栋摩天大楼前面。
楼高得我仰头才能看见顶,外立面全是深蓝色的玻璃,在太阳底下闪着冷光。
大楼正门上方有几个大金属字:顾氏集团。我下了车,站在门口,深吸一口气。
然后迈步走了进去。第四章签与不签顾氏集团的大堂大得跟个小广场似的。
地面是大理石的,能照见人影。前台坐着两个年轻姑娘,穿统一制服,看见我进来,
互相递了个眼神。“顾太太来了。”其中一个低声说,声音不大不小,刚好够我听见,
“又要来闹了吧?”另一个抿嘴笑:“可不是,上次来把顾总办公室的花瓶都砸了。
这回不知道又要出什么幺蛾子。”我懒得理她们。在大齐朝朝堂上,
比这刻薄十倍的话我都听过。两个小丫头的闲言碎语,不值得放在心上。
走到电梯前——系统教过我这是啥——按了个向上的按钮。门开了,我走进去,
按了三十二楼。电梯上升的时候耳朵里有点胀,跟在大慈恩寺后面山上登高时的感觉差不多。
电梯里的镜子照出我的脸——平静,从容,看不出慌张。三十二楼,总裁办公室。
电梯门打开,是一条铺着深灰色地毯的走廊。走廊尽头是一扇深色木门,
门边坐着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,大概是秘书。他看见我,脸上闪过一丝为难:“顾太太,
顾总正在开会,您要不——”“他让我十点来签离婚协议。”我说,“我准时到了。
他在不在,是他的事。”秘书愣了一下。
大概没想到今天的“顾太太”跟往常不太一样——以前的沈念晚来这儿,要么哭要么闹,
今天这个平静得有点过分的,反倒让人摸不着底。“我……我请示一下顾总。
”他拿起桌上的电话低声说了几句,然后抬起头,“顾太太,顾总请您进去。”我推门进去。
顾霆琛的办公室大得离谱。一整面墙都是落地窗,
窗外是整个城市的天际线——高楼、车流、远处的天际,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,
整个屋子亮得晃眼。办公桌后面坐着一个男人。三十岁上下,深蓝色西装,白衬衫,
领带系得一丝不苟。五官挺深,眉骨高,下颌线条利落,像把出了鞘的刀。
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,跟沈念晚记忆里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不太一样。
他看见我进来,没起身,手里的笔也没放下。只是抬了抬眼皮,淡淡扫了我一眼,
然后用一种公事公办的语气说:“坐。”我没坐。站在他办公桌前,
低头看着他——就像当年站在太极殿上低头看着跪在地上的沈怀瑾一样。“协议呢?
”顾霆琛的笔顿了一下。他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直接。以前的沈念晚一听说离婚就歇斯底里,
今天倒干脆。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,推到我面前。“你看看,有什么不满意的可以提。
”我拿起来翻了翻。虽然简体字还没完全学会,但系统有翻译功能,帮了大忙。
甲方顾霆琛与乙方沈念晚自愿解除婚姻关系。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五百万元作为补偿。
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的私人生活。
乙方需在签署协议后三日内搬离甲方提供的住所……看完之后我把协议放回桌上。“五百万?
”我笑了。顾霆琛抬起头,眼神里带了点警惕:“嫌少?”“不是嫌少,”我说,
“是我不要。”他皱了皱眉。“沈念晚,你想清楚。这五百万是我看在沈家面子上给的。
你要是不签,走法律程序,一分钱都拿不到。”“我说了,我不要你的钱。”我看着他,
目光平静得大概有点过分。“顾霆琛,咱俩结婚两年,你从来没把我当妻子看过。我知道,
我就是你那个白月光出国之后的替代品。现在她要回来了,
你就想把我处理掉——跟处理一件不想要了的衣裳似的。”顾霆琛眉头皱得更深了。
“你到底想说什么?”“我想说——你不用给我五百万,我也不会缠着你。离婚可以,
但我有个条件。”“什么条件?”“三个月。”我伸出三根手指,“这三个月里,
我还是名义上的顾太太。我不会干涉你和白若笙的任何事,但我需要时间适应这个……地方,
得找个住的地方,再找个谋生的活路。三个月后,我自己签字,一分钱不要。
”顾霆琛沉默了好一阵。他打量着我,
眼神里有种我熟悉的东西——朝堂上大臣们审视对手时的目光。他在琢磨我是不是在耍花招。
“你以前不是这样的。”他忽然说。“人总会变的。”我语气很淡,“被伤了两年,
再傻的人也该醒了。”他的目光闪了闪。系统在我脑子里提示:“顾霆琛好感度+2,
当前好感度:7点。”我在心里冷笑了一声。我就说了几句不哭不闹的话,好感度就涨了。
这说明什么?说明以前的沈念晚在他心里有多不堪。一个女人的尊严,在某些男人眼里,
不过是件可以定价的东西。“好。”顾霆琛最终点了头,“三个月。
但你记住你说的话——不干涉我的私生活。”“一言为定。”我转身往外走,
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。“顾霆琛。”“嗯?”“白若笙要回来了,对吧?
”他眼神微微变了变:“你怎么知道?”“猜的。”我回过头,冲他笑了笑,“恭喜,
得偿所愿。”那个笑容在顾霆琛眼里是什么样的,我不知道。
但系统告诉我——“顾霆琛好感度+3,当前好感度:10点。”我走出办公室,关上门,
脸上的笑瞬间没了。三个月。三个月里,我要学会在这个世界活下去,要把系统的任务完成,
要让顾霆琛的好感度到60。好感度。多可笑。在大齐朝,我花三年灭了沈家,靠的是脑子,
不是让谁对我有好感。到了这儿,反倒要依靠一个男人的“好感”才能回家。
但我萧若晚做事,从来不会只走一条路。“系统。”我在心里喊了一声。“在。
”“除了让顾霆琛对我有好感,还有别的办法攒能量吗?”“目前的任务设定是最优路径。
但宿主如果有其他方式……系统可以尝试转化。请问宿主想做什么?”“学习。”我说,
“你说这地方有各种各样的知识对吧?我全要学。”“全部?宿主,
现代人类的知识体系极其庞大——”“那就从最基础的开始。”我按下电梯按钮,
“沈念晚以前是什么样的人我不管,从今天起,我要用自己的方式活下去。”电梯门开了,
我走进去。门合上的那一刻,透过玻璃窗我看见远处的城市天际线,忽然想起了长安。
想起了太极殿上金色的鸱吻,想起了牡丹殿前盛开的魏紫姚黄,
想起了父皇龙袍上绣的五爪金龙,想起了母后临走前拉着我说的那些话。“晚儿,
你太聪明了……”母后,您说女子不该太露锋芒。可女儿现在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,
没有长公主的身份,没有太傅的教导,没有太子哥哥的庇护。在这儿,我唯一能靠的,
就是您说的那个“不该太露”的锋芒。所以,对不住了母后。这回,
女儿要让所有人都看见——大齐朝永安长公主的光。第五章沈念晚的过去从顾氏集团出来,
我没回沈念晚原来那套公寓——那是顾霆琛名下的房子,既然要离婚,我不想再住他的地方。
让系统帮我找了家酒店,用沈念晚卡里仅剩的几千块钱开了三天房。钱不多,但够用一阵了。
我坐在酒店床上,面前摊开一个笔记本——刚才在楼下文具店买的,还有一支笔。
我要做的第一件事,不是琢磨怎么让顾霆琛对我有好感,而是先把沈念晚这人搞清楚。
“系统,把沈念晚的所有信息调出来。”“好的,宿主。
”系统把沈念晚的记忆和背景整理成了一份档案,直接传到我脑子里——沈念晚,二十二岁。
孤儿,从小在沈家长大。沈家是本地的豪门,跟顾家是世交。沈念晚是沈家的养女,
但身份挺尴尬——不是亲生女儿,也不是仆从,卡在中间,不上不下。沈家收养她,
是因为顾家的老奶奶看中了她的面相,说这孩子的八字跟顾霆琛合,将来能给顾霆琛当媳妇。
沈家为了讨好顾家,就把她养了起来,供她吃穿上学,但从来不拿她当自家人看。
十八岁那年,顾霆琛和白若笙订了婚。白若笙出国留学之后,顾家老太太做主,
让沈念晚以“未婚妻替身”的身份嫁进了顾家。名义上是顾太太,实际上——新婚那晚,
顾霆琛喝得烂醉,被司机送回来。沈念晚扶他上楼,他迷迷糊糊抓着她的手腕,
喊的是“若笙”。从那以后沈念晚就明白了,她就是个替身。两年婚姻里,
顾霆琛几乎没正眼看过她。每个月给她一笔生活费,
要求她在外人面前演好顾太太——陪他出席宴会,应付媒体采访,在顾家老太太面前装恩爱。
私下里,他对她冷得像块冰。沈念晚也不是没试过讨好他。学做饭,做了一桌子菜等他回来,
他看都没看一眼就倒进了垃圾桶。她发高烧到四十度,给他打电话,
他说“我在开会”就挂了。结婚纪念日那天,她穿了他最喜欢的颜色的裙子,化了妆,
在客厅等了一整夜,他没回来。第二天她才知道,那天白若笙在国外过生日,
顾霆琛飞了十几个小时去陪她。两年下来,沈念晚的性格越来越扭曲。
她开始摔东西、发脾气、去顾霆琛公司闹事。
她以为这样能引起他的注意——哪怕是坏的注意。但她不知道的是,每次她去闹,
顾霆琛对她的厌恶就多一分。从最初的5点好感度,到最后——可能已经是负数了。
我看完这些,沉默了好一阵。然后我说了一句话:“她不是恶毒女配。
她就是个被所有人辜负了的可怜人。”“宿主……沈念晚在原著中的定位确实是恶毒女配。
作者设定她——”“作者设定?”我冷笑了一声,“写这本书的人,
大概从来没被人这么对待过。所以她不知道,一个人被全世界抛弃之后,
还能保持体面和善良,是多奢侈的事。”我把笔记本翻开,
在第一页上写了一行字——“沈念晚,你不是恶毒女配。从今天起,你是我萧若晚的人。
”然后我开始列计划。第一:学习。
系统说的那些现代技能——简体字、数理化、用手机、开车,我全要学。三个月,够了。
我在大齐朝就是过目不忘,
太傅说我脑子“堪比计算机”——虽然我现在还不知道计算机是个啥。第二:赚钱。
沈念晚卡里没几个钱,三个月后还得搬出顾家的房子,得有自己的收入。
第三:让顾霆琛的好感度到60。前两条我有把握。第三条——我得好好想想。不是做不到,
是我不想用那些烂俗的手段。在大齐朝后宫里,
我见过太多女人为了争宠用尽手段——献媚、争宠、陷害、投毒。
她们把所有的聪明才智都用在了取悦一个男人上,最后要么被打入冷宫,要么郁郁而终。
我不会走这条路。我要让顾霆琛对我产生好感,
但不是因为我讨好他、取悦他、变成他想要的样子。而是因为——我本来就是耀眼的。
他看不见,是他的问题。但如果他看见了,被吸引了——那是他的事,跟我无关。“系统,
从今天起,每天给我安排八个小时学习。上午四个,下午四个。”“宿主,
八个小时的学习强度很大,现代人的平均注意力集中时间——”“我在大齐朝的时候,
每天天不亮就起来读书,读到深夜才歇。八个时辰都试过,八个小时算什么?开始吧。
”系统沉默了一下:“好的,宿主。系统将为您安排学习计划。
”第六章学习学习从简体字开始。沈念晚本来就认识简体字——她上过大学,
虽然成绩一般,但基本的读写没问题。但对我来说,这是套全新的文字系统。
我在大齐朝写繁体,用毛笔。简体字笔画少了一大截,写字工具也变成了圆珠笔。
第一天练字,我写的字歪歪扭扭的,跟蚯蚓爬似的。“宿主,您这个‘国’字少了一点。
”“我知道。”我咬着笔杆盯着纸上的字,“简体字的‘国’里面是‘玉’,不是‘或’。
记住了。”“您已经写了三十遍‘国’字了,要不要换一个?”“不换。写到不会忘为止。
”我在大齐朝学书法的时候,太傅说过:字如其人。一个人字写得好不好,不在笔法多精妙,
在有没有把心思放进去。我写简体字的时候,也把心思放进去。每个字,
我都认真看它的结构、笔画、比例,然后一笔一划写。写到第五十遍的时候,字就像样了。
写到第一百遍,已经能流畅地写出一整段话了。
系统说:“宿主的学习能力远超系统数据库中的平均水平。根据测算,
宿主的学习速度大约是普通人的八到十倍。”我没觉得多了不起。在大齐朝,
皇子公主们的教育就是全天候、高强度的。从小就被教导:你是天家血脉,
你得比所有人都强,才配得上这个身份。这种教法也许严苛,
但它给了我一样东西——在任何环境下都能迅速学习适应的本事。接下来的日子,
我像块干透了的海绵,拼命吸收这个世界的知识。数学——从小学四年级课本开始。
加减乘除不难,大齐朝的算学就有。但到了分数、小数、百分数,就有点吃力了。
不是学不会,是思维方式不一样。大齐朝的算学偏实用——丈量土地、算赋税、核粮草。
现代的数学更抽象,更讲究逻辑。系统给我找了个在线课程,
一个叫“李老师”的中年男人讲小学数学。我听了一节课,嫌他说话太慢,调成了两倍速。
“宿主,两倍速您能跟上吗?”“他在讲分数加减法,通分的方法我昨天自己推出来了。
不用听了,直接做题。”做了五十道分数加减法,全对。
然后是物理——这玩意儿我在大齐朝完全没接触过。那时候我们有“格物致知”,
有《墨经》里关于力学光学的零散记载,但现代物理学已经发展到我难以想象的地步。
力学、热学、电磁学、光学……全是新东西。
力、质量、加速度、功、能、热量、电压、电流、电阻……我花了一整个星期,
才搞明白牛顿三大定律。“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。”我反复念着这句话,
忽然觉得它跟治国理政有异曲同工之妙——法度是改变国家状态的原因。力越大,
改变越快;法越严,国越稳。“宿主,您这个类比……虽然不太严谨,但挺有创意。
”“我用自己的方式理解罢了。”我说,“继续。”化学——又是个全新领域。
元素周期表、原子结构、化学反应方程式……又陌生又着迷。
原来这世界的一切都是一百多种叫“元素”的东西构成的。原来水不是元素,
是氢和氧的化合物。原来火不是物质,是化学反应。我在大齐朝的时候,让人用硝石制冰,
夏天给父皇做冰镇酸梅汤。那时候只知道这是个“方子”,现在才明白,这叫“溶解吸热”。
每个新知识都像一扇门,门后是个全新的世界。我学得废寝忘食,
常常一抬头才发现窗外已经黑了。酒店服务员来敲门问要不要打扫房间,
我才意识到又过了好几个小时。系统有时候提醒我休息,我总说“再看一个章节”。
跟小时候在大齐朝御书房里一样,太傅说“今日功课到此为止”,我总说“再看一页”。
第三天,出麻烦了。酒店前台打电话到房间,说我房费只付到今天,问要不要续。
我看了看沈念晚的银行卡余额——还剩一千二百块。“续一天多少钱?”“三百八。
”我沉默了一下。三百八一天,一千二只够再住三天。三天之后,我没地方住了。“系统,
有没有快点的赚钱法子?”“宿主,现代社会的合法赚钱方式主要有两种:打工和创业。
打工需要技能和工作经验,创业需要启动资金。以宿主目前的情况来看——”“说重点。
”“最快的是做家教。宿主的数学和物理已经学到高中水平,可以辅导初中生。
每小时收费大约一百到两百元。”家教。我大齐朝的长公主,去给人当家教。
我在心里苦笑了一下,很快把这个念头压下去。“行。怎么找学生?
”“可以在在线教育平台上注册成为教师,或者在小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广告。
但宿主目前没有身份证——沈念晚的身份证可以使用,
但需要宿主学会使用相关的手机应用程序。”又是一堆要学的东西。我深吸一口气,
打开手机,开始学怎么在在线教育平台上注册。那天晚上,
我接了第一单家教——一个初二男孩,数学不好,家长挺急。线上授课,一小时一百二。
我坐在酒店床上,对着手机屏幕,给那男孩讲一元二次方程。男孩一开始很不耐烦,
说“听了好多遍都听不懂”。我没生气,换了个法子——拿他喜欢的篮球打比方。
“你投篮的时候,球的轨迹是不是条抛物线?”“对啊。
”“一元二次方程的图像就是抛物线。你看这个方程,y等于ax平方加bx加c。
a要是正的,抛物线开口向上,像你出手那一刻;a是负的,开口向下,像球下落的时候。
”男孩愣了一下:“好像……有点懂了。”“那这个方程的根,就是抛物线和x轴的交点。
你投篮的时候,球进筐那一刻,就是球和篮筐的交点。你觉得,a是负数的时候,
球下落还能再进一次筐吗?”“不能。”“对。所以一元二次方程最多有两个根,
就跟你的球最多进一次筐——除非弹出来再进去,但那不算。”男孩笑了:“老师,
你讲得比我学校老师好多了。”那天晚上,男孩妈妈给我发消息,
说孩子第一次主动说“数学还挺有意思的”,然后给我转了二百四十块——两个小时的课,
多给了二十块小费。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转账记录,鼻子忽然有点酸。
不是因为那二百四十块钱——虽然它确实解了我的燃眉之急——而是因为那种被认可的感觉。
在大齐朝,我是长公主,所有人都对我毕恭毕敬,但那是因为我的身份,不是我这个人。
而在这儿,一个普通的母亲因为我把她孩子教好了,多给了我二十块钱。这二十块钱,
比我在大齐朝吃过的任何山珍海味都让我觉得踏实。第七章重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