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车马慢,一生只够爱一人;现在网络快,一天能爱每个人。是这样么?
我也曾将这句话奉为圭臬,尤其是在凌晨三点,
当我不仅不需要等待那封即使贴了特快专递也需要走上三天的信,
反而仅仅需要动动手指右滑屏幕,就能匹配到一个头像精致、签名暧昧的陌生女人时。
手机屏幕的冷光打在我脸上,像是一层怎么洗也洗不掉的油彩。我叫陈默。三十三岁,
一家上市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,有车,有房,有一段刚结束七个月的婚姻,
还有这台装着二十几个社交软件的手机。“你是做什么的呀?”对话框里跳出来一行字。
对方ID叫“浅若夏沫”,距离我1.2公里。头像是一张甚至没怎么精修的侧脸,
长发遮住了一半脖颈,看背景是在南山路的那家我很熟的JazzBar。“造梦的。
”我回复道,顺手点燃了一根烟。
烟雾在这个刚装修好、充满了极简主义风格却显得空荡荡的客厅里升腾。“骗子?
”她回得很快,带了个调皮的表情。“不,广告狗。专门给不想醒的人编织美好的泡沫。
”“哈哈,有点意思。不论是骗财还是骗色,你这开场白都有点太丧了。”我看了一眼时间,
3:04分。如果是十年前,凌晨三点我在做什么?十年前的陈默,
应该正坐在那列从哈尔滨开往北京的绿皮火车上,手里紧紧攥着一张没座位的站票。
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消磨时间,我背着一个巨大的双肩包,
包里塞满了为了省钱给女友沈清买礼物而吃的干脆面。
车厢连接处永远弥漫着厕所的尿骚味、劣质香烟味和几百个人的汗酸味。我会在那个角落里,
借着微弱的地灯,反反复复读沈清给我写的一封信。那封信只有三百字。她说:陈默,
我在北京等你。天冷了,不用给我买围巾,你攒钱给自己买双好的冬鞋,别总冻着脚。
那封信的纸张有点粗糙,字迹有些被晕开了,因为她写的时候大概是哭了。
为了去北京看她一眼,我要坐二十个小时的火车,要在车厢连接处蹲一整夜,
要在到站前用凉水冲一把脸,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狼狈。那一夜很长,
长得仿佛永远到不了终点。每一次火车的晃动,每一次停靠不知名小站的鸣笛,
都在拉长那种“思念”的焦灼感。那时候我想见一个人,要翻山越岭,要攒一个月的零花钱,
要算好时间表,要忍受长途跋涉的疲惫。见面时,我们也不说话,
就在北京西站那个嘈杂的出口,我看见她穿着发白的羽绒服站在寒风里跺脚,鼻尖冻得通红。
我冲过去抱住她,我们拥抱了足足十分钟,像是要把身体嵌进对方的骨血里。
那时候的一次拥抱,由于成本太高,所以我们要把它用到极致,把每一秒都过成永恒。
而现在呢?手机震动了一下,“浅若夏沫”发来一条语音,
声音慵懒而充满磁性:“在发呆吗?要不要出来喝一杯?我就在附近,睡不着。
”从匹配到“奔现”,只需要三分钟。不用买票,不用长途跋涉,甚至不需要任何感情铺垫。
只要我回复一个“好”,十分钟后我的路虎就会停在她楼下,
半小时后我们可能会在任何一张床上。网络太快了。
快到我们甚至来不及看清对方眼睛里的情绪,就已经完成了肉体的博弈。
快到我们省略了试探、羞涩、心动、焦灼、等待这些所有美好的前奏,直奔主题。然而,
我盯着那个“好”字,手指悬在屏幕上方,迟迟没有按发送。
屋子里的空气净化器发出轻微的嗡嗡声,像是这个城市的耳鸣。我和沈清离婚的原因,
其实既不是出轨,也不是家暴,甚至不是因为穷。相反,是因为太“快”了。
我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快。毕业,我进了4A广告公司,她进了外企。
我们在这个大城市扎根,像两个疯狂旋转的陀螺。以前在学校,
我们能坐在操场上看一整个晚上的星星,讨论如果是世界末日我们先救谁的猫。后来,
我们住进了按揭买的高档公寓。我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是看微信工作群,
她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回邮件。我们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,但都在各自的手机里活着。“陈默,
你听见我说话了吗?”这是离婚前一年,沈清哪怕是在吃饭时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。“啊?
什么?我在回个客户,这单子五百万,急。”我头也不抬,手指在屏幕上飞舞。“我说,
下周就是我们就认识十周年的日子了,我想……”“下周?下周不行,下周我要飞广州,
有个发布会。”我甚至没有犹豫,大脑在0.1秒内就给出了最优解——工作优先。
网络太快了,信息的洪流推着我们不得不快。每一秒钟都有新的热点,每分钟都有新的危机。
我哪怕放下手机半小时,都觉得自己被世界抛弃了。
我和沈清的交流变成了微信上的只言片语。「晚上加班,不回了。」「哦,记得吃饭。」
「水电费交了吗?」「交了。」冷冰冰的宋体字,没有温度,没有笔迹的轻重,
没有写信时因为思考而停顿的墨迹。我们以前吵架,我需要写检讨书,
她会把检讨书贴在冰箱上,气消了再撕下来。写检讨书需要思考,需要遣词造句,
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反思自己的愚蠢。后来我们吵架,就是微信对喷。语音方阵,文字炸弹,
表情包讽刺。我们会因为对方回复慢了两分钟而胡思乱想,
会因为一句话没有加那个“波浪号”而觉得对方态度冷淡。网络消除了距离,
却制造了无数的猜忌。“你刚才在线,为什么不回我消息?”沈清拿着手机质问我的样子,
像个绝望的侦探。“我在看公众号文章!我不在线!”我烦躁地吼回去。
“可显示你正在输入……”“那是系统bug!”我们为了这些无意义的电子信号争吵,
消耗着我们曾经翻山越岭才建立起来的爱情。我点开了一个男人的头像,
那是导致沈清离开的最后一根稻草。不,应该说,是一个导火索。那个男人叫“加百列”,
是沈清在一个读书APP上认识的书友。真的很讽刺,我和沈清在一个屋檐下,
我忙着在微博上和杠精对线,忙着在陌陌上假装单身人士调研“用户心理”,而她,
在另一个APP上和一个陌生人分享读后感。
那天我无意中看到了沈清iPad上的聊天记录。加百列:读这本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时,
我觉得阿里萨就像个守候灯塔的人。现在的我们,是不是都忘了怎么去等待了?沈清:是啊。
我先生他……已经很久没有抬头看看我了。我们就像是路由器上的两个端口,
虽然连着同一根网线,但数据流从来不互通。我当时如同五雷轰顶。并不是因为暧昧,
他们的对话干净得可怕,没有任何越界的言辞,仅仅是灵魂上的共鸣。
这比肉体出轨更让我恐惧。因为我发现,我虽然拥有沈清这个人,每天睡在她身边,
但那个叫“加百列”的陌生人,仅仅通过一根网线,就走进了她的内心。而我,
被那极速的网络生活,隔离在了她的心门之外。离婚那天,沈清什么也没要。
她只带走了那个装满了我们大学时代往来的信件的铁皮饼干盒。“陈默,”她在玄关换鞋,
背对着我,声音很轻,“以前我觉得,只要我们有手机,随时能联系,我们就永远不会走散。
后来我才发现,正因为太容易联系了,我们才懒得去用心维系。”门关上了。
那是七个月前的事。这七个月里,我为了证明她是错的,
为了证明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依然能过得很好,我放纵自己沉浸在这个“快餐”世界里。
我下载了所有的交友软件。Tinder,Soul,探探,陌陌。
我像批阅奏折一样划过一个个女人的照片。左滑不喜欢,右滑喜欢。只要匹配成功,
立刻开撩。“美女,照片很像我的初恋。”“喝一杯?”“今晚月色真美。”复制,粘贴,
发送。效率极高。以前追沈清,我写了半年的情书,帮她打了两个学期的热水,
在图书馆帮她占了一年的座。现在,我只需要复制一段话,发给二十个姑娘。
总有那么两三个会回复。概率学,大数法则。我甚至和好几个姑娘“恋爱”过。最长的一个,
维持了两个星期。我们甚至互称“宝宝”,连麦睡觉,互送外卖。然后呢?
然后在第三周的周一,因为我忙得没回消息,她发来一句“你不爱我了”,然后瞬间拉黑。
我就像个没事人一样,五分钟后又滑到了下一个“宝宝”。一天能爱每个人。真的,
只要你想,这并不夸张。在这个数字化的大集市里,感情变成了最廉价的快消品。
它没有保质期,因为开封即食,吃完就扔。但是,为什么每次**过后,我看着天花板,
感受到的不是满足,而是一种巨大的、深不见底的空虚?像是一个被掏空的躯壳,
冷风嗖嗖地往里灌。烟烧到了手指,烫得我一激灵。手机屏幕早已暗了下去,
那条来自“浅若夏沫”的邀请还在那里悬浮着。“不去了,明早还要开会。
”我鬼使神差地回复道。“切,怂包。”对方秒回,然后我也没再理会。
我起身走到落地窗前。窗外是凌晨三点的CBD。即使是深夜,这里依然灯火通明。
流动的车灯像是红色的血管,在这个城市的肌体里奔流。这里太亮了,亮得看不见一颗星星。
突然,我的手机响了。不是微信提示音,是电话**。
那种很原始的、很久没听到的电话**。这个点,谁会打电话?诈骗?推销?
我看了一眼屏幕,是个陌生的座机号码,归属地显示:贵州·黔东南。我皱了皱眉,
滑动接听。“喂?是……是陈默吗?”听筒里传来一个苍老且略带口音的声音,
伴随着极大的杂音,像是信号很不好的样子,还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。“我是陈默,
您是哪位?”我警惕地问。“哎呀,终于通了!这里信号太差咯,
还要爬到半山腰才有信号嘞。”老人咳嗽了两声,“我是老刘啊,你不记得咯?
当初你和那个沈……沈家丫头,来我们这里支教的时候,住的就是我家那个破吊脚楼嘛!
”记忆像是被某种重锤猛击了一下。老刘?支教?那是八年前的事了。
那时候我和沈清还没结婚,还在热恋。为了所谓的“寻找初心”,
也是为了逃避毕业季的压力,我们申请去贵州的一个山区小学支教了半年。那里不通网,
连电都是断断续续的。“刘……刘叔?”我不确定地叫了一声,“是您吗?”“是我呀!
哎哟,这么多年咯,还没换号啊,真是个长情的娃娃。”刘叔在那头爽朗地笑起来,
“是这样,我晓得现在打扰你不合适,但是个急事。”“您说。”我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背,
仿佛那种大山的寒气透过电波传了过来。
“就是当年沈丫头在我们这儿埋了个啥子……时间囊?是叫这个名儿吧?
就在那个大槐树底下。我们要修新路啦,挖机明天就要进场推树咯。村长让我问问你们,
这东西还要不要?如果要,我就先帮你们挖出来收着,要是不要,也就随着泥巴推咯。
”时间囊。我脑海里轰的一声。我想起来了。那是个夏天的傍晚,山里的蚊虫很多,
星星也很多。沈清神秘兮兮地拿出一个铁盒子——就是那种小时候装饼干的盒子,
和她离婚时带走用来装信的那个几乎一模一样。“陈默,我们给十年后的自己写封信吧。
”她当时扎着马尾辫,脸上没有后来被大城市熏染的疲惫,眼睛亮晶晶的,
比天上的星星还好看。“好啊。”我们背靠背坐在大槐树下,借着手电筒的光,
写下了各自的信,还放进去了几样东西。我们约定,十年后再回来一起挖出来看。
现在距离那时,刚好过去八年。还差两年。但我们已经走散了。“陈默?娃娃?还在听吗?
”刘叔的声音断断续续,滋滋啦啦的电流声像是来自另一个时空的呼唤。“在……我在。
”我喉咙有些发紧。“沈丫头那边的电话是个空号咯,我打不通。你们还在一块儿吧?
你问问她?”心像是被一根细线狠狠勒了一下。她换号了。离婚后,
她换掉了一切能让我找到她的联系方式,决绝得像是一次彻底的格式化。“刘叔,
”我深吸了一口气,感觉肺部有些刺痛,“东西……麻烦您帮我留一下。不,不用留。
我明天……不,我这就过去。我自己去取。”“啥子?你要过来?这么远嘞!
还要转大巴转摩的,现在路也不好走……”“我去。那是……很重要的东西。
”真的很重要吗?相比明天那个五百万的单子,相比我在这个城市里按部就班的精密生活,
一个埋在土里的破铁盒,里面两张可能已经发霉的纸,重要吗?理性告诉我,陈默,
你是疯了。为了一个前妻留下的破烂,你要翘掉明天的一级战备会议,
要在这个快节奏的职场自毁前程,还要像个傻子一样飞几千公里去挖土?但感性那一端,
那个被我在网络时代压抑了许久的、属于“从前”的陈默,突然醒了。“刘叔,
千万别让挖机动那棵树。我后天一早就到。”挂了电话,我手心全是汗。我环顾四周。
那个智能音箱,那个能语音控制的扫地机器人,那个超大寸的OLED电视,
还有手里这个能随时连接世界的iPhone15Pro。这一切突然让我感到窒息。
这里太快了。所有东西都是为了“省时间”而设计的,可我省下来的时间都去了哪里?
我把它们都扔进了无止境的短视频流里,扔进了虚假的社交点赞里,
扔进了没有任何意义的焦虑里。我想要去一个慢一点的地方。我想去看看,
那个被我们遗忘的时光里,到底埋藏了什么答案。我打开订票软件。
最近的一班飞贵阳的飞机是早上六点半。我没有收拾太多行李,只带了几件换洗衣物。
但在临走前,我拉开了抽屉。在抽屉的最深处,压着一支英雄钢笔。那是我大学时送给沈清,
后来她走时落下的。笔身已经磨得有点旧了。我把钢笔揣进兜里,像是带上了一把武器。
对抗这个快餐时代的武器。去往黔东南的路,比我想象的还要漫长。飞机落地后,转高铁,
转大巴,最后坐上了一辆颠得人骨头都要散架的农用三轮车(当地叫蹦蹦车)。
当我站在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村口时,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。山里的晚霞红得像血,
又像是烧着了一样,铺满了半边天。这里没有高楼大厦切割天空,
天际线是连绵起伏的群山剪影。没有雾霾。空气里是混杂着牛粪、柴火烟味和泥土的清香。
我的Prada皮鞋上全是黄泥,那套在干洗店精心护理的高定西装已经皱得像咸菜。
但我竟然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。这十几个小时里,我的手机信号时断时续。
微信一直在转圈圈,“连接中……”。那十几个工作群炸开了锅。
助理发了三十条消息问我在哪。老板打了二十个电话。如果是以前,我会焦虑得甚至想自杀。
但现在,看着那个一直在转的菊花圈,**脆按下了关机键。世界安静了。
耳边只有村口的狗吠声,还有远处不知名鸟类的归巢鸣叫。“哎呀!陈默老师!
”刘叔披着一件蓝布衣裳,手里拎着烟杆,快步走过来。他老了很多,背佝偻了,
脸上沟壑纵横,但笑容依然是那么质朴,毫无防备。“刘叔。”我快步迎上去,
握住了他那是像老树皮一样的手。“咋就你一个人咯?沈丫头没来?”刘叔往我身后看了看,
眼神里满是期待。我的心尖锐地疼了一下。我该怎么解释?
解释我们在那个所谓的文明世界里,因为走得太快而把对方弄丢了吗?“她……工作忙,
走不开。让我代她向您问好。”我撒了个拙劣的谎。“哦,忙好,忙好啊。城里人都忙。
”刘叔点点头,似乎习惯了这种说辞,“走走走,家里腊肉都熏好了,今晚先吃饭,
明早挖机才来。”坐在刘叔家的吊脚楼里,灯光依然昏黄。桌上是一大盆酸汤鱼,
还有炒得黑乎乎的腊肉折耳根。刘婶不住地给我碗里夹菜:“陈默啊,多吃点。看你瘦的,
脸色也发青。城里是不是没得好东西吃哟。”我扒了一大口米饭,眼眶突然有点热。
我在上海吃米其林三星,吃几千块一位的日料,但每一顿饭都在谈生意,都在回消息,
都在计算卡路里。这是我这七个月来,吃得最“实”的一顿饭。每一粒米都有味道,
每一种辣味都在**着我麻木的味蕾。“叔,那棵树……”我放下筷子。“在呢在呢。
村长听说你特意从北京还是上海飞回来,特意嘱咐司机今天别动那边。
”刘叔喝了一口自家酿的米酒,吧咂了一下嘴,“说实话,叔挺佩服你们的。”“佩服什么?
”“佩服你们那个年代……哦不对,就是你们这种文化人那个长情劲儿。
”刘叔眼神有些迷离,“不像现在村里的这些娃娃哟,那个手机捧着不放。
前几天隔壁老张家的二娃,在那个什么‘抖动’(抖音)上认识个女娃,面都没见着,
就把打工钱全打过去了,最后被骗了个精光。现在的感情啊,就跟咱这山里的云一样,
飘来飘去,抓不住咯。”我苦笑。是啊,就连这深山老林,也没能挡住网络的侵袭。
“那时候你俩,天天在那树底下看书,我看那沈丫头看你的眼神,那是真亮堂。
”刘婶插话道,“她给我说过,她说她想一辈子给你做饭,哪怕是在这大山里。
那时候我就想,这就是书上说的爱情吧。”一辈子。这个词现在听起来,像是个神话传说。
现在的年轻人,连“三个月”都不敢轻易承诺。吃过晚饭,我谢绝了刘叔带路的好意,
借了一把铲子,打着手电筒,独自走向村后的那棵大槐树。夜色如墨。山风很大。
那棵老槐树依然亭亭如盖,枝叶在夜风中哗哗作响,像是无数个幽灵在窃窃私语。
我凭着记忆,在树根南面三步的地方停下。八年前,我和沈清就是跪在这里,
像举行某种神圣仪式一样,把那个铁盒子埋了进去。我挥动铲子。泥土很硬,混杂着石块。
一下,两下。汗水顺着我的额头流进眼睛里,杀得生疼。但我没停。这是一种很原始的劳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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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我觉得活着。“叮。”铲子碰到了硬物。我心跳加速,扔掉铲子,直接跪在地上,
用手去扒土。指甲里塞满了泥垢,我却毫无知觉。一个生锈的饼干盒露了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