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江湖第一杀手,金盆洗手后嫁给了温柔体贴的病秧子书生沈慕。我以为找到了归宿,
甚至怀了他的孩子。直到有一天,他带回一碗汤药,眼神冰冷地告诉我,「阿钊,喝了它,
这个孩子不能留。」那一刻,我看到他腰间露出的令牌,上面赫然刻着一个「景」字。
他不是病秧子,而是当朝心思深沉的景王。他娶我,不过是利用我。我笑着喝下汤药,
血从腿间流下。他以为我顺从了,却不知我早已用内力护住了孩子,那血不过是我的计谋。
当晚,我带着他的“死胎”和所有秘密,消失在了王府。再相见,他为夺嫡焦头烂额,
我却抱着孩子,与北齐世子并肩而立,笑看风云。1我杀了“暗影阁”最后一名长老,
提着他尚在滴血的人头,走出了那间我待了十年的地宫。阁主站在阳光下,白发苍苍。
“楚昭,你自由了。”他递给我一个包裹,
里面是崭新的身份文牒和足够我下半生衣食无忧的银票。“从此,江湖再无第一杀手楚昭。
”我点了头,将那颗人头扔进火堆,也扔掉了我的过去。从此,我叫阿钊。我去了江南,
在一个人人都说“吴侬软语”的小镇定居。那里有小桥流水,有温婉的姑娘,
也有我从未见过的安宁。我用银票盘下了一间小院,每日养花种草,
学着做一个最普通的江南女子。直到我遇见沈慕。那天落着雨,我撑着伞从市集回来,
看到他倒在青石板路上,脸色苍白得像纸,唇边咳出的血染红了衣襟。
他身边的书童哭得快要断气。“公子,您撑住啊!”镇上的人都认识他,
一个从京城来养病的落魄书生,才华横溢,却体弱多病,无人敢沾惹。我鬼使神差地走过去,
探了探他的鼻息。还有气。“我略通医术,送他去我那吧。”我将沈慕带回了家。
他烧了三天三夜,嘴里一直喊着胡话。我守了他三天三夜,用烈酒为他擦身,
用最好的药材为他吊命。第四天清晨,他醒了。一双墨黑的眼睛看着我,清澈又干净。
他张了张嘴,声音沙哑。“姑娘,是你救了我?”我点了头,递给他一碗温水。从那天起,
沈慕就赖在了我家。他说要报答我的救命之恩,我说不必。他却固执地留了下来,
为我洗衣做饭,为我修剪花枝,为我研墨作画。他身体不好,咳几声都像是要将心肺咳出来。
可他却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。他会记得我爱吃街角那家李记的桂花糕,
会记得我每逢雨天便会膝盖疼,提前为我备好姜汤。他温柔、体贴,将我从一个杀人机器,
一点点变成了一个会笑、会脸红的普通女人。我那颗冰封了二十年的心,渐渐融化了。
半年后,他向我求婚。在满院的月光下,他咳着嗽,将一支亲手雕刻的木簪递给我。“阿钊,
我知我身子孱弱,给不了你荣华富贵,或许还……时日无多。”“但我剩下的每一天,
都想和你一起过。”“你,愿意嫁给我吗?”我看着他眼里的忐忑和期盼,终是点了头。
“我愿意。”我以为,这就是我刀光剑影半生后,最好的归宿。2成婚后,
日子过得平淡又幸福。沈慕的身体在我的调理下,好了许多,虽然依旧病弱,
但气色红润了不少。他每日教我读书写字,我教他几招强身健体的粗浅功夫。
他总说我的字写得杀气太重,不像女子。我便笑他,我的功夫也杀气重,要不要试试。
他总是笑着将我拥入怀中,在我耳边轻声说。“我的阿钊,怎样都好。”很快,
我发现自己有了身孕。当大夫确诊的那一刻,我看着沈慕欣喜若狂的模样,第一次觉得,
人间很值得。他变得比从前更紧张我。不让我提重物,不让我走快路,连我想去院子里浇花,
他都要跟在身后。“阿钊,小心脚下。”他把我当成了易碎的琉璃。我嘴上嫌他啰嗦,
心里却甜得冒泡。我开始期待这个孩子的降生,期待我们三人的未来。我甚至觉得,
那些打打杀杀的过去,像是上辈子的事。直到那群人的出现,打破了所有的平静。
那是一个傍晚,一群黑衣人闯进了我们的小院。为首的男人一脸横肉,提着刀,凶神恶煞。
“沈慕,你躲到这里,以为我们就找不到了?”沈慕将我护在身后,脸色从未有过的凝重。
“你们是什么人?”“要你命的人!”男人大喝一声,提刀就向我们砍来。
我下意识就要出手,沈慕却比我更快。他推开我,侧身躲过刀锋,动作干净利落,
哪里还有半分病弱书生的样子。我愣住了。那几招擒拿手,分明是皇家禁军的招式。
我看着他轻松地制服了那几个黑衣人,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安。
他不是一个简单的病弱书生。黑衣人被绑了起来,沈慕看着我,眼中闪过一丝慌乱。
他想解释,却不知从何说起。“阿钊,我……”我打断他。“你到底是谁?”他沉默了。
许久,他才低声说:“我叫沈慕,这是真的。只是……我还有另一个身份。
”“我本是京城人士,家中……有些纷争,被人追杀,才躲到江南。
”他看我的眼神带着祈求。“阿钊,我不是有意瞒你,只是怕吓到你。”我看着他真诚的脸,
心里的疑虑暂时压了下去。是啊,他爱我,我也爱他,这就够了。他的过去是什么,
又有什么重要呢?我选择相信他。可我没想到,这份信任,会成为刺向我心脏最锋利的刀。
他告诉我,那些人是他的仇家,此地不宜久留,我们必须马上回京城。他说,
只有回到京城他的地盘,我们和孩子才是安全的。我收拾了行囊,跟他连夜离开了江南。
马车一路向北,驶向那座我从未去过的繁华帝都。我以为是去奔赴一个更安稳的未来。
却不知,是主动走进了他为我设下的牢笼。他将我安置在一座气派的府邸里,告诉我,
这是他的家。府里的下人毕恭毕敬地称他“主子”,称我“夫人”。
我问他:“这是什么地方?”他握着我的手,温柔地说:“阿钊,这是我们的家。
”可这个家,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陌生和压抑。这里规矩森严,
下人们看我的眼神都带着探究和轻蔑。沈慕变得很忙,经常彻夜不归。
他不再是那个只围着我转的江南书生。他穿着华贵的衣服,身上带着我陌生的龙涎香气,
眉宇间是我从未见过的疲惫和深沉。我开始感到恐慌。我好像,正在一点点失去他。
3rd我的不安在那个女人出现时,达到了顶峰。她叫柳如烟,是当朝太傅的嫡女,
京城有名的才女。她来找我时,穿着一身华服,姿态高傲,像一只开屏的孔雀。
“你就是沈慕从江南带回来的那个乡下女人?”她上下打量着我,眼神里满是鄙夷。
我没说话,只是静静地看着她。“我告诉你,我才是要嫁给景王殿下的人,你算个什么东西?
”景王殿下?我脑子里嗡的一声。柳如烟仿佛很满意我的反应,她笑着走近我,压低了声音。
“你不会真以为,他爱你吧?”“他娶你,不过是因为你长得有几分像先皇后,而先皇后,
是当今圣上最爱的女人。”“他需要一个棋子,来博取圣上的关注和怜惜。”“你,和我,
都是他的棋子。只不过,我比你这颗棋子,更有用。”她的话像一把把淬了毒的匕首,
**我的心里。原来,连我的脸,都是他算计的一部分。那晚,沈慕回来时,我问他。
“景王是谁?”他身体僵了一下,随即恢复如常。“阿钊,怎么突然问这个?
”“柳如烟今天来找我了。”我平静地看着他,“她告诉我,你是景王殿下,你要娶她。
她说,你娶我,只是因为我长得像先皇后。”沈慕的脸色彻底变了。他沉默了很久,
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再开口。然后,他抱住了我。“阿钊,你别听她胡说。”他的声音很疲惫,
“我承认,我就是景王沈慕。但我对你的心,是真的。”“我不能娶她,我只想和你在一起。
”他的怀抱很温暖,可我的心却在一点点变冷。他承认了。他真的是景王。
那个温柔体贴的江南书生,那个说要和我过一辈子的沈慕,从头到尾,都是一场骗局。
我推开他。“那你为什么要骗我?”“阿钊,朝堂凶险,我身不由己。我若不装成病弱书生,
早已死在夺嫡的阴谋里。”他拉住我的手,眼眶泛红。“我瞒着你,是怕你卷入这些纷争,
是想保护你。”保护我?我觉得可笑。将我从江南的安宁中连根拔起,带到这吃人的京城,
将我置于所有阴谋的中心,这就是他所谓的保护?我看着他,忽然觉得无比陌生。
我认识的沈慕,已经死了。死在了那个烟雨蒙蒙的江南小镇。站在我面前的,
是心思深沉、野心勃勃的景王,沈慕。那天之后,我们陷入了冷战。他依旧对我很好,
赏赐的绫罗绸缎、珍奇异宝流水似的送进我的院子。可他越是这样,我越觉得窒息。
这些东西,都不是我想要的。我想要的,只是那个会为我雕刻木簪的穷书生。
可他再也回不去了。我开始呕吐,吃不下任何东西。府医说我思虑过重,动了胎气。
沈慕更紧张了,他推掉了所有的应酬,日日陪在我身边。他亲自为我布菜,哄我吃饭,
给我讲笑话。我看着他憔ें然的脸,有一瞬间的恍惚。仿佛我们又回到了江南。可我知道,
回不去了。那晚,他带回了一碗黑漆漆的汤药。药味很浓,也很熟悉。是红花,是麝香。
是用来打胎的药。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。“阿钊,喝了它。”他的声音很平静,
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。我抬头看他,他的眼神冰冷又陌生。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冷漠。
“为什么?”我的声音在发抖。“这个孩子,不能留。”“为什么不能留?!
”我几乎是吼出来的,“他也是你的孩子!”“正因为是我的孩子,所以他不能出生。
”他看着我,一字一句地说。“阿钊,我要争的是那个位子,我不能有任何软肋。
”“一个出身不明的母亲,一个来历不清的孩子,只会成为我最大的绊脚石。”那一刻,
我清楚地看到他腰间,华服之下,露出了一块令牌的一角。
上面用金线绣着一个龙飞凤舞的“景”字。我全明白了。什么怕我卷入纷争,什么保护我,
全都是谎言。他需要的,从来都不是一个妻子,一个孩子。他需要的,
是一块可以帮他登上皇位的垫脚石。而我,这块曾经有用的垫脚石,现在成了碍脚石。所以,
我和我的孩子,都必须被清除。我的心,在那一刻,彻底死了。4我笑了。
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。“好,我喝。”我接过那碗药,在他诧异的注视下,一饮而尽。
苦涩的药汁滑过喉咙,像是刀子在割。他大概没想到我这么顺从。他想上前来扶我,
被我挥手打开。“别碰我。”我看着他,眼里的恨意几乎要将他吞噬。“沈慕,从今往后,
你我恩断义绝。”他看着我,眼神复杂,有愧疚,有不忍,但更多的,是如释重负。很快,
我的腹部传来一阵剧痛。血,顺着我的腿间,蜿蜒流下。染红了我素白的裙摆,
也染红了地上冰冷的地砖。我痛得蜷缩在地上,意识渐渐模糊。我看到沈慕慌乱地冲过来,
抱起我,大声喊着“传太医”。我闭上眼睛,在他怀里,扯出一个嘲讽的笑容。沈慕,
你以为你赢了吗?你以为你除掉了你的“软肋”吗?你错了。
作为“暗影阁”培养出的顶级杀手,我的身体早已百毒不侵。区区一碗堕胎药,
对我根本无效。那流出来的血,是我来月信时,藏在油纸包里备用的动物血。我早就料到,
会有这么一天。我用我毕生所学的龟息功,暂时封闭了自己的气息,
制造出失血过多而死的假象。府医赶来时,我已经“断了气”。我听到沈慕悲痛欲绝的哭喊,
听到府里一片混乱。可我的心,没有一丝波澜。当晚,我“死”了。
他们将我的“尸体”停放在偏院的灵堂里,准备明日下葬。沈慕守在我的“灵柩”前,
一夜未动。我透过棺材的缝隙,看着他悲伤的侧脸,只觉得讽刺。鳄鱼的眼泪,何其虚伪。
夜深人静,我悄无声息地推开棺材盖。我换上一身夜行衣,潜入了沈慕的书房。这里,
藏着他所有的秘密。这些天,我不是白白“思虑过重”的。我早已摸清了王府的每一条密道,
每一个机关。我打开他书房的暗格,里面是厚厚的一叠信件和一份名单。那上面,
是他安插在江南的所有暗桩和势力分布图。这是他夺嫡最大的倚仗。我将所有东西收入怀中,
然后,放了一把火。火光冲天而起,照亮了整个景王府。我趁着混乱,
利用我早就规划好的路线,从王府的密道逃了出去。我没有回头。京城,沈慕,这一切,
都与我无关了。我带着他的“死胎”,带着他所有的秘密,消失在了那个夜晚。沈慕,
你亲手杀了你的孩子,亲手毁了你的大业。从此,我们两不相欠。不知道当你发现书房被烧,
暗桩尽毁时,会是怎样的表情?我真的很期待。5th我一路向北,朝着边境的方向去。
京城不能待,江南不能回,天下之大,我唯一能想到的去处,只有北齐。三年前,
我还是楚昭时,曾接过一单生意,去北齐刺杀一位大臣。任务完成后,我被仇家追杀,
身受重伤,躲进了一辆看似普通的商队马车里。马车里,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少年。
他看到浑身是血的我,没有害怕,反而给了我他唯一的干粮和水。他还用他那胖乎乎的小手,
笨拙地想为我包扎伤口。“姐姐,你疼不疼?”那是我第一次,被人如此纯粹地关心。
后来我才知道,那个小胖子,是北齐的小王爷,世子赫连澈。他来中原,
是为了给他的母亲寻找一种稀有的药材。我护送他安全回到了北齐。临别时,
他拉着我的衣角,哭着说:“姐姐,你还会回来看我吗?”我那时想,我们这样的人,
萍水相逢,大约是不会再见了。我没想到,三年后,我会走投无路地去投奔他。
边境的风沙很大,刮在脸上像刀子割。我用最后的银两,买了一匹最瘦弱的马,日夜兼程。
腹中的孩子很乖,一路上没有闹我。我摸着渐渐隆起的小腹,告诉他。“宝宝,别怕,
娘带你去找一个真正对我们好的人。”当我满身风霜地出现在北齐王庭时,几乎没人认出我。
我报上了“楚昭”的名字,求见赫连澈。很快,一个高大英武的少年冲了出来。
他比三年前高了,也瘦了,褪去了婴儿肥的脸庞棱角分明,英气逼人。可他看到我时,
眼里的惊喜和激动,一如当年。“姐姐!”他冲过来,一把抱住了我。
力气大得几乎要将我揉进骨头里。“我终于等到你了!”我被他勒得有些喘不过气。
“世子……你先放开我。”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,连忙松开手,脸有些红。“姐姐,
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?”他看着我苍白的脸和破旧的衣服,满眼心疼。我笑了笑,
有些虚弱。“说来话长。”“那就慢慢说。”他拉着我的手,带我走进了他的王帐。
他给我准备了最温暖的房间,最干净的衣服,最丰盛的食物。他像当年一样,守在我身边,